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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研发费用补助政策解读(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奖励补贴有多少?)

文字:[大][中][小] 2022/8/15    浏览次数:2110    

关于合肥市研发费用补助各行业是怎样安排的呢?合肥市高新区 经开区、新站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滨湖区、长丰县、肥西县、肥东县、庐江县、巢湖市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奖励分别是怎样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政策咨询热线:0551-65300258,13339105710(加V可免费上门辅导)

合肥市企业研发费用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费用15%,给予10万元—100万元补贴。对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当年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30%的高成长种子企业、超过15%的潜在瞪羚企业、超过10%的瞪羚和独角兽(含潜在)企业,分别按照研发费用的50%、20%和10%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0万元补贴。

合肥肥东县企业研发投入费用补助:

1、支持企业围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展研发,对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和实现产业化的研发项目,按经核定的研发投入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2、支持文化旅游创意产品设计研发,培育多元业态文化旅游产品。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取得相关产权进行研发的文化(旅游)创意产品,按照研发费用的60%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补

合肥肥西县企业研发经费补贴

1、研发经费补贴。对研究开发费用(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为准)占当年营业收入5%以上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给予其当年研发投入较前两年平均研发投入增加额的30%补贴,雏鹰企业每家每年补贴不超过20万元,牛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每家每年补贴不超过50万元,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每家每年补贴不超过100万元。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

2、对采购《肥西县装备制造业产品推介目录》产品的,按产品采购金额15%给予补助。对《肥西县装备制造业产品推介目录》有效期内产品当年实现200万元以上销售额的,每类产品给予10万元一次性研发费用补助当年单品销售额突破1000万元的给予产品销售额3%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件产品研发补助和销售补助不重复享受。申请产品销售奖励项目经审计销售金额不足1000万元但达到产品研发补助标准的给予产品研发补助。

合肥长丰县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贴

1.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支持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企业聚焦卡脖子问题、产业和社会发展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开展技术攻关,对承担市科技重大专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项目的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100万元支持,单个项目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入的60%,市财政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40%

3.在市科技重大专项和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中,对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和大数据等相关产业链技术攻关进行支持,其中市科技重大专项最高支持1000万元、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

合肥巢湖企业研发投入费用补助

1.对从事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制造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按规定落实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等政策

2.支持符合条件的通用航空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并按照《安徽省企业上市(挂牌)省级财政奖励实施办法》给予奖励。全面落实通用航空类企业按规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3.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

4.对不同规模企业研发费用超过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规定比例的,各地可给予一定奖补。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各地可根据销售、成本、利润等因素对入库企业给予培育奖励。

合肥包河区企业研发投入费用补助

1、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入库企业年销售收入小于1000万元(不含)、研发投入强度达到国家高企标准且不少于10万元的、申报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且在我区发生的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80%的,按照其税务部门核算研发费用总额的10%最高不超过10万元进行奖补(与区促进自主创新政策条款不重复享受)。

2.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1鼓励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已认定的实验室,经省、市主管部门考核优秀的奖补20万元;企业当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要求,且中心当年研发投入占总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80%;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且当年围绕高新技术产品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10件;科技成果转化率不低于70%的,给予20万元奖补

2企业申报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在我区范围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0%的,按照其投入的研发费用总额给予奖补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6%且大于30万元的,给予其实际研发投入的10%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4.5%的,给予其实际研发投入的8%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5%,给予其实际研发投入的8%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合肥蜀山区企业研发投入费用补助

支持大数据企业(机构)开展政务、交通、市政、环保、 医疗、工业、安全等领域的智慧城市场景应用示范,由区内企 业(机构)主导研发,经认定该应用的核心技术属于企业自有知识产权,经区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研发完成并首次上线运营的项目,给予研发费用50%奖励,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

支持环境类企业(机构)开展面向大气、水环境和土壤等领域的环境监测、环境治理等示范应用。对重大示范应用项目优先安排区级项目资金扶持并进行大力推广,对首次示范应用项目,经区政府主管部门认定,该应用的核心技术属于企业自有知识产权,给予研发费用50%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合肥瑶海区企业研发投入费用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费用15%,给予10万元—100万元补贴

对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当年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30%的高成长种子企业、超过15%的潜在瞪羚企业、超过10%的瞪羚和独角兽(含潜在)企业,分别按照研发费用的50%、20%和10%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0万元补贴。

按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较前两年平均研发投入的增加额给予一定比例资金补助,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发明专利全覆盖。各地可对创新型民营、外资企业年研发投入占比3%以上的部分给予一定补助。

合肥庐阳区企业研发投入费用补助

1、初创期科技企业自获利年度起3年内对本地经济发展的贡献,各地可对企业给予奖励,用于企业研发投入。对企业研发投入新增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奖补

2、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研发投入中,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60%,省、市(县)投入不超过40%,省在市(县)先行投入基础上予以资助,单个项目累计资助最高可达500万元。

合肥经开区企业研发投入费用补助

鼓励加大研发投入。对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5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含)以上、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超过6%的制造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年度R&D经费支出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研发仪器设备购置补助。对获批省支持科技创新政策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补助的企业,开发区给予相应配套资金补助。

合肥高新区企业研发投入费用补助

支持企业研发投入。

1)区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补贴。首次认定的区级高企(年度销售收入小于2000万元),对其符合当年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费用(基数大于10万元)的1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该项补贴实行总量控制,当年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执行部门:科技局)

2)雏鹰企业研发费用补贴。当年认定的雏鹰企业(年度销售收入小于2000万元),对其符合当年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费用(基数大于10万元)的1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该项补贴实行总量控制,当年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执行部门:科技局)

3)高成长企业研发上台阶补贴。对当年评定的瞪羚培育企业、瞪羚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前)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其中:500万元-1000万元(含500万元),按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增长部分的15%给予补贴;

1000万元-5000万元(含1000万元),按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增长部分的8%给予补贴;

5000万元及以上,按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增长部分的5%给予补贴。

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高成长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按项目所获国家拨款额的10%给予配套补贴,单个项目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集成电路企业参照执行,上市公司不享受本项补贴。(执行部门:科技局)

4)专精特新企业研发补贴。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重点研发项目,经认定,当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前)超过1000万元的,按当年实际发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前)的3%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执行部门:经贸局)

5)人工智能研发补助。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公开揭榜挂帅新机制,选择有实力企业围绕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重点方向,实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攻关项目,按实际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经认定的设备购置、委托开发试制投资和研发人员工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单个项目省市区三级配套支持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执行部门:经贸局)

 

合肥滨湖新区企业研发投入费用补助

 

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方面,根据省市相关政策,择优支持企业建设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人工智能项目,按照项目年度产品研发、试制(中试)、检测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奖励,连续奖励不超过3年,总额累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人工智能企业核心产业项目列入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企业,经申报给予项目年度研发投入最高不超过50%的补助,单个企业年补助总额不超过400万元。

 

合肥庐江县企业研发投入费用补助

 

1、支持新药研发。对开展临床试验并在我市转化的新药,包含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及天然药物,根据其研发进度进行分阶段奖补:

 

对创新药(含获批紧急使用的药品),新进入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的,按企业实际研发投入的40%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00万元。

 

对改良型新药,新进入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的,按企业实际研发投入的40%分别给予最高400万元、800万元、1500万元的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3000万元。

2.激励加大研发投入。遴选一批“卡脖子”技术项目,通过“定向委托”、“揭榜攻坚”等方式,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对承担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项目的,择优给予50万元—100万元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费用15%,给予10万元—100万元补贴。对租用纳入共享范围仪器设备的单位,按年租用支出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对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按国家实际拨付经费给予每个项目最高500万元配套补贴。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等,按实际保费的30%给予补贴。对省科技重大专项等,按省支持科技创新政策给予配套补贴。

3、对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当年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30%的高成长种子企业、超过15%的潜在瞪羚企业、超过10%的瞪羚和独角兽(含潜在)企业,分别按照研发费用的50%、20%和10%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0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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