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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贴20万/家!广元市昭化区2026年中省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项目储备指南: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全解析

文字:[大][中][小] 2025/10/31    浏览次数:39    
想抢占2026年广元市昭化区中省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红利,参与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储备?本文为您拆解两大项目核心要点——从建设思路、内容到申报条件、补助标准,帮您精准匹配方向、高效准备材料,顺利推进项目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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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
智能绿色: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工厂、两化融合;
专项荣誉:首台套、老字号、质量奖、科技成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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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大项目核心建设思路:锚定“天府粮仓”,聚焦主体提质
无论是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还是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均以“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为核心目标,围绕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质量提升”制定建设方向,具体思路各有侧重:
(一)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规范为基,提质增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指示精神及对农民合作社的重要批示要求,重点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的标杆主体,为农业产业升级、农户增收赋能。
(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量质并举,融合发展
坚持家庭农场“量质并举”发展路径,通过完善支持政策、强化服务支撑、推动联合合作,着力培育“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绿色高效”的家庭农场,助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落地,夯实“天府粮仓”生产基础。
二、建设布局:明确申报范围与县域数量限制
两大项目均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且对市(州)申报县域数量有明确限制:每个市(州)申报的县个数不超过所辖县的1/3,广元市昭化区符合储备条件的主体,需在县域统筹下开展申报,避免因超出数量限制错失资格。
三、核心建设内容:分项目拆解,精准匹配需求
两大项目针对不同主体特性,制定差异化建设内容,申报主体需结合自身类型,针对性规划建设方向:
(一)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三大方向强化主体能力
围绕“规范运行、经营提升、服务带动”三大核心,支持合作社开展以下建设:
1.夯实组织规范运行基础:筑牢发展根基
全面落实《四川省农民合作社规范指引》,按“七有”标准完成标识标牌、章程制度、组织机构图上墙,明确内部管理框架;
建立完善成员账户,健全与成员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成员权益可追溯;
应用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管理软件,聘请专业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推行会计电算化,提升财务规范化水平;
加强档案管理,对会计资料、文书、生产记录等分类保管,确保运营过程可查可溯。
2.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规范生产记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依规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
实施标准化生产,制定并发布实施企业标准、团体标准或地方标准,推动生产流程标准化;
开展品牌化经营:注册商标,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提升产品附加值;
拓展市场渠道: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扩大品牌知名度;鼓励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组建合作社,或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形成产业规模优势;根据发展需求延长产业链条(如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等)。
3.强化服务带动能力:助力小农户衔接大市场
技术赋能:引进、选育、推广优质品种,带动小农户参与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参与农业技术集成组装方案筛选与熟化,提高大田生产技术到位率;
农户联动:通过盈余返还、订单带动、吸纳就业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关系;组织成员参加各类培训,提升经营管理与技术水平;聘请行业专家、农技人员提供技术指导,购置学习资源;
渠道拓展:开设线上门户网站、自媒体账号,建设线下农用物资销售点、物流点,发展“线上+线下”销售模式,推动农超对接、农产品进社区/学校,帮助小农户对接大市场。
(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四大工程”推动提质强能
实施“培育、提升、带动、融合”四大工程,全面提升家庭农场经营能力:
1.培育工程:引导适度规模经营
支持家庭农场适度扩大经营规模,根据资源禀赋匹配生产能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如灌溉、仓储设施),购置生产性装备(不含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内设备),建设农业废弃物处理设施,夯实生产基础。
2.提升工程:强化质量与管理水平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注册商标,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改良产品品质;
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收支记录、生产记录,优化内部运营流程;重点提升青年家庭农场主的经营管理能力,培育青年农业带头人。
3.带动工程:“重点场+普通场”孵化辅导
以“重点示范家庭农场+普通家庭农场”的带动模式,开展辅导孵化服务:由重点场分享经营经验、技术模式,帮助普通场解决生产经营难题,形成“以强带弱、共同提升”的发展格局。
4.融合工程:推动联合合作与产业融合
支持同区域、同产业的多个家庭农场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成立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的农民合作社或联盟(协会);
共同开展全产业链服务:涵盖农机作业、育苗育种、植保防治、农产品初加工、烘干仓储、冷链物流、品牌培育、市场营销等,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如分拣、包装、冷链)、现代设施农业,推动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提高综合收益。
四、储备条件:县域与主体双达标,明确“准入”与“禁止”
项目储备需同时满足“县域储备条件”与“主体实施条件”,且存在明确的负面禁止情形,申报前需逐一核对:
(一)县域储备条件:统筹保障项目落地
无论是合作社培育还是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储备县(区)需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主体底数清晰: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底数清、情况明,已建立完善的主体台账;
机制健全:已建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工作综合协调机构,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确保工作落地;
历史任务完成:2024年及以前年度相关项目实施任务全面完成,无遗留问题;
服务配套:指导服务团队、人员配备与主体发展需求相匹配,能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规范使用。
(二)实施主体条件:分类型明确“准入门槛”
1.农民合作社实施主体条件(需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名录库)
经营规模适度:规模与资源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匹配,不盲目追求超大规模;土地经营权出租/入股需签订规范合同,并标注承包地块代码;
财务管理规范:配备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会计账簿齐全,财务报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制度健全有效:参照示范章程制定符合实际的章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建立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选举表决落实“一人一票制”;
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服务,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用现代信息技术采集经营信息,质量可追溯;依规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联农带农紧密:实有成员名册与成员账户范围一致,实有成员数高于本县域平均水平;成员账户准确记录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交易量(额)、返还盈余等;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不低于60%;
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2.家庭农场实施主体条件(需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
基础资质:取得“一码通”赋码并亮码经营;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1年以上;有规范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证书;
运营规范:建立完整的收支记录、生产记录,运营过程可查可溯;
带动能力:通过雇工、技术指导、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带动小农户发展;
社会声誉: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违法违规经营;
优先条件:获得高素质农民省级专题班优秀学员的家庭农场、获评全国/全省家庭农场典型案例的主体,优先纳入储备范围。
(三)负面禁止情形:存在即不予支持
两大项目实施主体若存在以下情形,一律不予支持:
存在土地撂荒行为的;
在永久基本农田(家庭农场项目为“自2020年11月4日起的基本农田”)新增从事非粮生产的。
五、补助标准:分项目明确额度与方式
两大项目均以“县(市、区)”为单位储备,补助方式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为主,具体额度与标准如下:
(一)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
县域资金上限:每个县(市、区)申报中央财政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单个主体补助:对2026年完成建设内容并验收合格的合作社,单个补助不超过20万元;
补助方式:可采用定额补助,或按实际发生费用的一定比例补助;县(市、区)需在县级实施方案中明确具体支持方向、奖补方式及标准。
(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
县域资金上限:每个县(市、区)申报中央财政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单个主体补助:分工程设定额度,2026年验收合格后发放:
培育、提升、带动工程:单个家庭农场补助不超过5万元;
融合工程:参与主体不少于5个,单个补助不超过5万元,单个融合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补助方式:与合作社项目一致,可定额或按比例补助,具体标准需在县级实施方案中明确。
六、申报助力:专业团队帮您规避风险、提升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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