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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一文读懂芜湖市鸠兹科创湾人才细则!全层次补贴+安居保障,申报条件明确

文字:[大][中][小] 2025/11/4    浏览次数:2    
想入驻鸠兹科创湾的人才与企业注意了!最新实施细则明确六大类支持方向:顶尖人才享最高1亿项目支持与300万购房补贴,省级D层次及以上领军人才每年获5-30万元发展奖励(最长3年),重点高校硕博毕业生稳定就业满1年可拿2-5万元安置补贴;同时配套人才公寓免租、驿站免费住宿、医疗教育优先等服务,形成“资金支持+安居保障+服务升级”的完整闭环。
芜湖市鸠兹科创湾人才细则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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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
研发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
智能绿色: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工厂、两化融合;
专项荣誉:首台套、老字号、质量奖、科技成果评价;
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软件著作权;工商财税同步提供专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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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力吸引国内外顶尖人才
一、政策条款
聚焦园区产业布局,大力引进具有深厚科学素养、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在产业科技领域处于世界科技前沿和国际一流水平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对其创新创业给予总额最高1亿元的项目经费和股权投资。
1.适用对象
择优提供以下两类支持:
(1)国内外顶尖人才,指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院士(中国两院院士或经国家科技部认可的外籍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实验室主任;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研究中心主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主任或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可给予最高1亿元项目经费和股权投资。
(2)国内外知名企业高管(副总以上)或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可给予最高1亿元项目经费和股权投资。国内外知名企业中层管理人或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可给予最高5000万元项目经费和股权投资。
2.补贴标准
对第一类的创业人才:
(1)按照企业注册资本金(含增资)实缴1:2给予运营经费支持,连续支持2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项目落地装修给予全额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未使用的结余补助可用于购买研发设备;
(3)按照购买研发设备给予全额补助,连续支持2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不含装修结余部分);
(4)项目落地后研发项目给予1:1的资金支持,累计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在开展下一轮融资时,支持资金按照下一轮投资估值计算转为股权,由市科创集团代持股份;企业也可申请按支持资金加同期LPR计算价格回购。
第2、3、4项资金根据企业编制的预算,拨付至共管账户。
对第二类的创业人才:
(1)按照企业注册资本金(含增资)实缴1:2给予运营经费支持,连续支持2年,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项目落地装修给予全额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按照购买研发设备给予全额补助,连续支持2年,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项目落地后研发项目给予1:1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在开展下一轮融资时,支持资金按照下一轮投资估值计算转为股权,由市科创集团代持股份;企业也可申请按支持资金加同期LPR计算价格回购。
第2、3、4项资金根据企业编制的预算,拨付至共管账户。
3.申报条件
同上。
二、政策条款
对在本市范围内购房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另按购房款80%给予最高300万元购房补贴。
1.适用对象
在园区创新创业并在芜湖市范围内购房的国内外顶尖人才。
2.补贴标准
购房款的80%、最高300万元。
3.申报条件
(1)已通过本细则第一款政策资格审批;
(2)认定为安徽省A、B类高层次人才;
(3)引进至园区创新创业后,在芜湖市范围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
二、积极引进行业领军人才
三、政策条款
新引进的园区人才经认定达到省级D层次及以上级别的,或园区人才经培育新达到省级D层次及以上级别的,给予其个人5—30万元/年的发展奖励,最长享受3年。其中,属重点区域人才首次回国来园区就业的,奖励额度上浮20%。
1.适用对象
新引进的经认定达到省级D层次及以上级别的园区人才,或经培育新认定为省级D层次及以上级别的园区人才。
2.补贴标准
奖励标准为按照人才层次分档定额奖励(经培育新达到上一层次的人才,奖励差额部分,每人累计最高奖励不超过90万元;与省安家补助、市高层次人才补贴叠加享受),具体分档如下:
省级A层次人才,奖励30万元/年;
省级B层次人才,奖励15万元/年;
省级C层次人才,奖励10万元/年;
省级D层次人才,奖励5万元/年。
3.申报条件
(1)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全职就业并领取薪酬,在芜依法纳税并缴纳社会保险。其中,重点区域人才需毕业于权威机构(QS、THE、USNews、ARWU)世界排名前100名高校(以毕业当年度排名为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首次回国来园区单位全职就业。
(2)引进人才自引进之日起、培育人才自取得新业绩之日起连续工作满12个月并持续在岗位工作的,可申报本发展奖励,同一层次奖励累计享受不超过3年。
四、政策条款
新引进的园区人才经认定达到省级D层次及以上级别的,根据相关政策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安家补贴。
1.适用对象
另行规定。
2.补贴标准
另行规定。
3.申报条件
另行规定。
三、加速集聚优秀青年人才
五、政策条款
引进重点高校(学科)硕博士毕业生在园区单位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照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博士研究生5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安置补贴。
1.适用对象
园区单位引进并稳定就业满1年以上的重点高校(学科)硕博士毕业生。
2.补贴标准
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博士研究生5万元/人。
3.申报条件
(1)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权威机构(QS、THE、USNews、ARWU)世界排名前100名高校(以毕业当年度排名为准)以及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的A类学科硕博士毕业生。
(2)申请人与引进的园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3)申请人在园区单位领取薪酬并在芜依法纳税;
(4)申请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以上。
六、政策条款
安徽高等研究院芜湖分院硕博士毕业生继续留在园区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按照硕士研究生1万元/人、博士研究生2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安置补贴。
1.适用对象
继续留在园区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安徽高等研究院芜湖分院硕博士毕业生。
2.补贴标准
硕士研究生1万元/人、博士研究生2万元/人。
3.申报条件
(1)安徽高等研究院芜湖分院硕博研究生在政策有效期内毕业,申请人取得学位学历证书和安徽高等研究院芜湖分院毕业资格。
(2)申请人在安徽高等研究院芜湖分院学习期间的项目合作单位为园区单位。
(3)申请人从安徽高等研究院芜湖分院毕业后,与园区单位新建立劳动关系,且为首次来芜就业。
(4)申请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以上。
(5)申请人在园区单位领取薪酬并在芜依法纳税。
七、政策条款
园区人才在职攻读理工类硕博士研究生,毕业后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按照硕士研究生1万元/人、博士研究生2万元/人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教育补贴。
1.适用对象
引导员工在职攻读理工类硕博士研究生,且毕业后继续在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园区单位。
2.补贴标准
硕士研究生1万元/人、博士研究生2万元/人。
3.申报条件
(1)人才与园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2)园区单位为人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在人才毕业后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
(3)人才在园区单位领取薪酬并在芜依法纳税。
(4)人才取得学位学历证书。
四、持续拓宽人才引进渠道
八、政策条款
积极吸引重点区域人才来园区工作,对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才,提供入境便利、就业考察、生活服务等保障,给予人才及家属相应生活补贴,最高不超过6个月。
1.适用对象
另行规定。
2.补贴标准
另行规定。
3.申报条件
另行规定。
九、政策条款
发挥驻外高校校友会、企业研发中心等社会组织引才聚才作用,根据引进人才情况,给予单个站点不高于100万元/年的运营扶持经费。
1.适用对象
另行规定。
2.补贴标准
另行规定。
3.申报条件
另行规定。
十、政策条款
对园区人才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的,按1:1比例配套支持,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配套奖励。
1.适用对象
入选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计划的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
2.补贴标准
另行规定。
3.申报条件
项目支持期内人才全职在岗。
五、加大柔性引才扶持力度
十一、政策条款
园区单位柔性引进的人才(达到省级D层次及以上级别),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或聘用合同,担任有关科技项目负责人或作为重要参与者(排名前3位),每年在芜湖工作3个月以上且完成约定绩效目标的,可按50%的标准享受市级同层次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政策,享受相应人才服务。
1.适用对象
园区单位柔性引进的省级D层次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2.补贴标准
50%的市同层次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即:省级A、B层次人才3500元/月(参照市级A层次),省级C层次人才3000元/月(参照市级B3及以上层次),省级D层次人才2000元/月(参照市级B4、B5层次)。
3.申报条件
(1)申请人和园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或聘用合同;
(2)申请人担任柔性引进的科技项目负责人或重要参与者(排名前3位);
(3)申请人完成合作协议约定的绩效目标及成果;
(4)申请人每年在园区工作3个月以上。
为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首次回国来园区单位全职就业。
六、创新人才评价机制
十二、政策条款
对全职人员年平均薪酬达到2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获批建设或评价优秀的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给予不超过5名市级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名额。通过自主评价的人才个人享受市级相应人才政策。
1.适用对象
全职人员年平均薪酬达到2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获批建设或评价优秀的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
2.补贴标准
不超过5名自主评价名额。
3.申报条件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芜湖“鸠兹科创湾”试点园区内注册,自2025年起,全职人员(申请人与园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园区单位领取薪酬并在芜依法纳税,园区单位为人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年平均薪酬(计算时间追溯至2025年1月1日起)达到20万元及以上的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在芜湖“鸠兹科创湾”试点园区内注册,自2025年起,新获批建设或评价优秀的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依托单位。
市级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名额仅限市级C5层次人才,其中,平均薪酬20(含)至23万元(不含)的给予1名,23(含)至25万元(不含)的给予3名,25万元(含)以上的给予5名。对新获批建设或评价优秀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给予不超过5名市级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名额;对新获批建设或评价优秀的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给予不超过3名市级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名额。
十三、政策条款
经省级B层次及以上级别的人才(或达到同级别标准的省外人才)实名举荐的创新创业人才,可直通市级人才项目评审终审阶段或直报省级人才项目。
1.适用对象
具备创新创业能力的人才。
2.补贴标准
无。
3.申报条件
(1)被举荐人在鸠兹科创湾试点园区内注册企业,且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或拟于2025年7月21日及以后在芜湖鸠兹科创湾试点园区内单位全职工作。
(2)创新人才须拥有发明专利且为专利的核心贡献者(涵盖前3位发明人)或主持过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等。
十四、政策条款
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系列大赛或芜湖市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各赛道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团队,在芜湖落地转化且获得投资金额超过300万元的,可给予其团队成员1名市级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名额。
1.适用对象
在近三年(含本年度)在省级及以上的创新创业系列大赛,或由芜湖市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各赛道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且项目在“鸠兹科创湾”试点园区内落地转化,获得投资金额超过300万元的项目团队。
2.补贴标准
1名自主评价名额。
3.申报条件
(1)省级创新创业大赛指由省直单位主办的大赛。级别等同于省直单位的单位主办的大赛,视同为省级创新创业大赛。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指由国务院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级行业学会、协会(含下设机构)等主办的大赛;国家级分赛、区域性赛事视同为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芜湖市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需由芜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市直部门主办。
(2)获奖项目团队须在芜湖鸠兹科创湾试点园区内注册成立独立法人企业。
(3)项目获得的投资需为货币形式,且投资主体需为合法合规的投资机构、企业或个人,投资金额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以银行到账凭证、投资协议等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4)市级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名额仅限市级C5层次人才。
七、鼓励人才创新创业
十五、政策条款
对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择优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其中不超过200万元用于企业运营,后续按约定转为股权或回购;不超过100万元作为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择优给予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最高300平方米的免费创业空间(30平方米/人),最长不超过3年。
1.适用对象
园区内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自2025年7月21日起,经评审为优秀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团队需满足以下条件:
(1)团队带头人一般应为名校毕业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工作3年以上。
(2)科技团队成员应在3名以上(含3名),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一般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较强的专业创新能力或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成员间知识技能结构合理,拥有项目合作经历或与创业项目关联度较大。
(3)科技团队持股不能少于公司总股本20%,其中现金出资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10%。科技团队领军人持股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3%。
(4)龙头企业孵化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优先支持。
2.补贴标准
见政策条款。
3.申报条件
(1)按照企业注册资本金1:1给予运营经费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在开展下一轮融资时,运营经费支持资金按照下一轮投资估值计算转为股权,由市科创集团代持股份;团队也可申请按支持资金加同期LPR计算价格回购。
(3)企业年度研发费用需不低于100万元,按照研发费用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落地由载体按人均30平方米提供最高300平方米的免费创业空间。
十六、政策条款
鼓励全市企事业单位向园区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开放场景机会,按照场景应用合同的10%给予场景机会开放方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适用对象
围绕全市首位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聚焦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3D打印、大数据、文旅创意、医疗健康等优势领域,重点支持全域智慧城市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区域特色应用、前沿新技术验证应用等方面场景合作。
2.补贴标准
项目采用事后奖励方式,对评选出来的项目,按照项目合同金额10%的比例、最高100万元给予场景机会开放方奖励。
3.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场景机会开放方,申报单位为芜湖市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
(2)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应为近三年经评审通过的科技团队,且已入驻“鸠兹科创湾”园区。
(3)双方合作的场景项目需在芜湖市范围内。项目起始日期不得早于上一年1月1日,建成时间要求为当年1月1日以后,且在申报时已完成建设。
(4)同一企业(单位)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
(5)申报单位应保证申报信息客观真实、描述详实、表述准确,杜绝虚构和夸大。申报材料符合我国相关法规、政策、标准和知识产权规定,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可向社会公开。
八、营造社会化荐才氛围
十七、政策条款
探索建立政府支持、高校承载、企业使用的“校聘企用”新模式,对于引才成效较好的园区单位和院校予以奖励。
1.适用对象
引才成效较好的园区单位和院校。其中,园区单位指在园区试点范围内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院校指国内外高等院校。
2.补贴标准
采用年度奖励制。每年奖励不超过10家园区单位、不超过20所合作院校,标准为10万元/家。
3.申报条件
园区单位在全职引进或柔性引进省级D层次及以上级别人才、全职引进青年基础人才等方面成效突出;院校需在与园区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输送方面成效突出。
十八、政策条款
鼓励园区单位通过专业机构引才,对委托人力资源机构引进省级D层次及以上级别的人才,按照用人单位中介费50%、单人最高30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中介费补贴。
1.适用对象
委托人力资源机构引进省级D层次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园区单位。
2.补贴标准
用人单位中介费50%,单人最高30万元(与现行紫云英高层次人才政策中的中介费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3.申报条件
(1)人才与园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2)人才在园区单位领取薪酬并在芜依法纳税。
(3)园区单位为人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4)委托的人力资源机构与园区单位无关联关系。
九、完善人才安居保障
十九、政策条款
对新引进的省级D层次及以上级别的人才,在芜湖暂无自有住房的,可享受免租入住市级平台人才公寓,最长不超过5年。
1.适用对象
新引进的省级D层次及以上级别的人才,且申请人及配偶在芜湖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2.补贴标准
免租入住,最长不超过5年。
3.申报条件
同上。
二十、政策条款
对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主要成员来芜创新创业的,提供每人不超过15天的紫云英人才驿站免费住宿。
1.适用对象
经市科技局审核,携带科技项目且有意入驻园区的人才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技术骨干。
2.补贴标准
人才驿站为省A、B类人才提供最长15天的星级酒店免费住宿(或相同总费用的其他快捷酒店、人才公寓免费住宿);为省C、D类人才提供最长10天的星级酒店免费住宿(或相同总费用的其他快捷酒店、人才公寓免费住宿);为省E类人才提供最长7天的星级酒店免费住宿(或相同总费用的其他快捷酒店、人才公寓免费住宿),一年内累计住宿费用不超过限定费用,可分多次申请入住,超过部分自行承担费用,每人每天最高350元标准。
3.申报条件
所在团队主要成员的人才层次相当于省E层次人才及以上。
二十一、政策条款
对非芜湖户籍且在芜无自有住房的应届毕业大学生,提供不超过7天的免费住宿,优先安排入住青年驿站。
1.适用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包括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45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硕士(含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大专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三年内毕业生。
2.补贴标准
不超过7天免费住宿。
3.申报条件
(1)非芜湖籍在芜求职面试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本人和父母在主城区无自有住房。
(2)申请人未享受过我市出台的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包括人才安居保障补助,青年英才租房、购房、面试补贴,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3)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记录,身心健康,遵守人才驿站入住公约。
二十二、政策条款
鼓励建设国际化人才社区,对运营效果好、人才集聚明显的社区,经所属区、开发区推荐,给予运营单位最高20万元/年的奖励。
1.适用对象
在鸠兹科创湾试点园区内注册并实际运营管理服务面向外籍人才的集中居住社区(或大型公寓项目国际人才专区)的运营主体(企业或机构)。
2.补贴标准
最高20万元/年。
3.申报条件
(1)社区硬件设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与质量标准,且维护状况良好(提供维保记录或现场核查)。
(2)建立规范的人才信息登记和管理制度,依法保护入住人才隐私。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有效投诉集中或弄虚作假等不良记录。
(3)公共区域标识系统清晰、规范,实现中英文双语对照,配备满足外籍人才生活习惯的基础设施,提供英语沟通服务的前台、管家或客服人员。
(4)定期组织促进中外文化交流、社区融入的特色活动,营造尊重多元文化的社区氛围。
十、升级人才服务生态
二十三、政策条款
支持园区运营单位组织开展高水平国际(行业)会议、专业论坛、科技交流、青年交友等活动,整合资源提供“一站式”紫云英人才服务,由所属区、开发区择优推荐,并给予相应奖励,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1.适用对象
在鸠兹科创湾试点园区内注册的科技园区、产业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的运营管理机构(企业或事业性质单位)。
2.补贴标准
一等奖奖励50万元/家;二等奖奖励30万元/家;三等奖奖励10万元/家。
3.申报条件
(1)运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信用良好。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投诉或弄虚作假等不良记录。
(2)设立实体化、常态化运行的“一站式”紫云英人才服务窗口(或功能等效的线上平台+线下服务点),具备人才政策咨询、项目申报辅导、生活便利指引、诉求响应协调等功能。
(3)配备熟悉人才政策、具备良好沟通能力的专(兼)职服务人员,建立服务台账或线上系统记录,记录人才咨询、求助及处理情况。
二十四、政策条款
创新人才服务礼遇场景,园区人才可享受市内停车减免、轻轨公交优惠、A级旅游景区游览优惠等服务。经认定达到省级D层次及以上级别的人才,可享受高铁机场贵宾通道、三甲医院特需门诊、便捷就医等优质医疗服务,分步覆盖人才配偶、父母及未成年子女;其子女可根据人才层级、个人意愿等情况,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至公办(普惠性)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1.适用对象
另行规定。
2.补贴标准
另行规定。
3.申报条件
另行规定。
十一、附则
一、享受主体及资格认定
本措施享受主体为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政策条款16除外)及其新引进的首次来芜就业人才或新培育的达到相应层次人才,其中,企事业单位须在“鸠兹科创湾”试点范围内(湾谷科技园、梦溪科创走廊、神山智谷、凤鸣研创中心集群、天子港科创园、“中国视谷”、安徽创新中心、皖南医学院大健康科技园)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须通过芜湖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端口申报资格认定。市人才集团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分办给各相关区、开发区。各相关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通过后,报市科技局复审,市科技局于5个工作日内向申报单位反馈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人才,根据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后续政策申报。
二、执行时限及任务分工
本细则自2025年7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具体由市委人才工作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产创中心牵头落实。市财政局负责资金安排和清算。市人才发展集团负责对平台进行优化提升,申请统一受理和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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