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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上奖励指南!湖南省各市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补贴贴条件和材料流程难点专题,综合考虑排序情况、年度新增规模工业企业数量、净增规模工业企业数量等情况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予以奖励。其中: 一等奖奖励不超过200万元,三等奖奖励不低于100万元。想要具体申报规上企业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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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省各市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主体与条件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申报主体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
注册地与纳税地:企业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须在湖南省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经营承诺:承诺持续在库纳统三年以上,确保数据真实性和连续性。
合规要求: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二、湖南省各市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材料准备
申报材料需完整、规范,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基础证照: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
财务文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增值税申报表,证明主营业务收入达标。
申报表格:填写《新入规模企业奖励项目申报表》,明确企业基本信息及承诺事项。
其他证明:如需要,可提供行业资质证书或项目备案文件以增强申报可信度。
三、湖南省各市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流程与渠道
申报流程分为线上与线下步骤,确保高效完成:
线上申报:登录“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填写企业信息及上传相关文件。
线下提交:在线申报后,打印申报表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当地工信部门或政务服务大厅。
审核与反馈: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必要时现场核查,审核结果通过系统或书面通知企业。
深入开展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实施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统一思想认识,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作为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全力加以推进。坚持目标引领,确保“十四五”期间,每年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0家以上;力争到202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达到2.5万家以上。(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加快“小升规”步伐。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推进“个转企”“微升小”。各地以营业收入1000万—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为年度重点培育对象(以下简称重点培育企业),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及时跟踪在库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实施动态管理。积极引导营业收入已达规模但未“入规入统”的企业“升规”,做到应入尽入、应统尽统。(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
三、加快新建项目“入规”。深入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充分发挥品牌展会、重大对接活动等平台作用,对接引进一批“三类500强”和“专精特新”企业,围绕“3 3 2”先进制造业集群补链延链强链,谋划、引进、建设、投产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加快已签约项目落地开工。建立重点项目库,全面落实项目推进责任制,建立工业重点项目清单和推进台账,明确建设目标、节点任务、工作责任。强化要素保障,建立保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加强项目管理服务全覆盖、全过程、常态化,充分发挥产业项目建设对企业“入规”的促进作用。(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加强帮扶和分类指导。加强对规模以上在库企业的监测,精准定位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且存在退规风险的企业,建立“退规风险企业库”,加强走访调研,及时掌握企业动态。除对产能严重过剩、过度消耗资源、产品档次低等企业通过市场淘汰出清外,对其他有潜力的企业,要整合政策和要素资源,结合开展“纾困增效”专项行动,实行“一企一策”帮扶指导,建立问题台账,强化交办落实,推动问题解决,努力稳定存量企业,降低退库企业数量。(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各类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给予倾斜支持。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配套资金,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产增效等进行奖补,支持企业“入规”后持续发展壮大。加强涉税服务,做好企业“入规”前后实际税负的跟踪分析,落实落细各项惠企政策,帮助企业充分享受税费减免红利。(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
六、加大融资服务力度。加强政银企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培育企业特点的专项金融产品,采取增加信贷资源配置等方式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培育企业提供担保服务,降低贷款担保费率,不收取贷款保证金。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培训。将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培育企业负责人纳入各级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骨干人才系列培训。组织企业管理团队在创新创业、融资服务、技术合作、市场开拓、数字化、绿色发展、质量品牌、知识产权等方面开展系列培训,提升企业竞争力。加强企业财务、办税、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办税、统计数据报送等工作效率,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可靠,严禁统计造假。(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
八、推动专精特新发展。以实施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为契机,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深度嵌入产业链群建设,推动“小升规”“规做精”“精做强”。发挥领航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引领作用,带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加快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成长升规、做专做精。(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九、加强企业“入规”申报督促指导。统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全面归集和分析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电力等部门涉企数据和信息,评估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及时筛选符合“入规”条件的企业,督促企业主动申报“入规”。帮助指导企业做好资料的整理申报,切实减轻企业申报工作量,提高申报时效和通过率。(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统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十、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工作制度,形成省级统筹,市州负责,省工业和信息化、统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定年度新增、净增规模工业企业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落实责任分工。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州、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落实,定期调度通报。聚焦净增数、新增数、目标完成率和“入规”企业质量等,对成效明显尤其是净增规模工业企业数量明显提升的市州、县市区予以奖励,对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
湖南省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发展工作奖励补贴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发展 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预算法》、《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 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 干成效明显地区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和省财政预算管理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新增规模企业培育发展工作奖励资金指省本级每年 从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中切块安排,专项用于对市州、县市区新 增规模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的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
第三条 奖励资金由省经信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共同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协同省经信委制 定专项资金年度安排方案,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经 信委负责制定、印发各市州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发展年度 工作目标,审定各市州相关工作方案,会同省财政厅确定奖励资 金安排方案,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四条 对各市州实行考核奖励,季度通报,年度兑现。对 完成目标任务的各市州按照目标任务完成率进行排序。综合考虑排序情况、年度新增规模工业企业数量、净增规模工业企业数量等情况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予以奖励。其中: 一等奖奖励不超过200万元,三等奖奖励不低于100万元。
第五条 对部分县市区实行年度奖励。根据《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湘政 办发〔2017〕73号)规定,对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工作力度大, 净增规模工业企业数量排名全省前8位或各市州排名第1位的县 市区,给予100万元奖励。
第六条 每年一季度,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根据省统计局 提供的各市州、县市区上年度新增规模工业企业数、净增规模工 业企业数,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奖励方案,下达资 金。
第七条 省财政厅将资金拨付到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经 信部门会同财政局研究提出资金使用方案。奖励资金主要由市 州、县市区统筹用于本地区新增规模企业培育发展工作,不得用 于经信、财政等政府部门工作经费和发放个人奖金。
第八条 奖励资金的监管实行定期报告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制 度。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不定期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 发展工作和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协助开展绩效评价,协 调处理工作过程中的问题。奖励资金接受财政、审计、经信等部 门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奖励资金绩效评价,评价结 果作为今后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湖南省促进新增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发展工作奖励实施细则》(湘经信运行 〔2014〕54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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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五、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各类报告编制;
六、科技成果转化中介、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科技项目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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