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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措施实施细则申报补贴和条件材料整理,包括先进制造业项目快投快产、载体去化满楼、升规入统、梯次上阶、链主企业发展、专精特新发展、三首产品、产业融合发展、参会参展、企业数实融合、智改数转网联、标杆示范企业、企业上云、绿色低碳、绿色工厂等内容,详情如下,需要咨询了解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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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产业集聚
(一)支持先进制造业项目快投快产
1.支持对象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价款,下同)2亿元(含)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
2.支持标准
(1)对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含)以上、5亿元(含)以上、7亿元(含)以上、10亿元(含)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根据投资规模、建设进度、竣工投产达到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分别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4%、5%、6%,给予最高不超过2亿元激励。
支持标准表1
|
序号 |
固投总额 |
激励 比例 |
细分档位 |
最高激励金额 |
|
1 |
2亿元(含)—5亿元 |
3% |
2亿元(含)—3亿元 |
700万元 |
|
2 |
3亿元(含)—4亿元 |
1000万元 |
||
|
3 |
4亿元(含)—5亿元 |
1300万元 |
||
|
4 |
5亿元(含)—7亿元 |
4% |
5亿元(含)—6亿元 |
2100万元 |
|
5 |
6亿元(含)—7亿元 |
2500万元 |
||
|
6 |
7亿元(含)—10亿元 |
5% |
7亿元(含)—8亿元 |
3600万元 |
|
7 |
8亿元(含)—9亿元 |
4100万元 |
||
|
8 |
9亿元(含)—10亿元 |
4600万元 |
||
|
9 |
10亿元(含)以上 |
6% |
10亿元(含)—20亿元 |
7000万元 |
|
10 |
20亿元(含)—30亿元 |
1.3亿元 |
||
|
11 |
30亿元(含)以上 |
2亿元 |
(2)对国家支持的“两重”“两新”、关键产业备份、重大专项等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含)以上、5亿元(含)以上、7亿元(含)以上、10亿元(含)以上,根据投资规模、建设进度、竣工投产达到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可分别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4%、6%、8%、10%,给予最高不超过2亿元激励(详见支持标准表2)。
支持标准表2
|
序号 |
固投总额 |
激励 比例 |
细分档位 |
最高激励金额 |
|
1 |
2亿元(含)—5亿元 |
4% |
2亿元(含)—3亿元 |
1000万元 |
|
2 |
3亿元(含)—4亿元 |
1400万元 |
||
|
3 |
4亿元(含)—5亿元 |
1800万元 |
||
|
4 |
5亿元(含)—7亿元 |
6% |
5亿元(含)—6亿元 |
3300万元 |
|
5 |
6亿元(含)—7亿元 |
3900万元 |
||
|
6 |
7亿元(含)—10亿元 |
8% |
7亿元(含)—8亿元 |
6000万元 |
|
7 |
8亿元(含)—9亿元 |
6800万元 |
||
|
8 |
9亿元(含)—10亿元 |
7600万元 |
||
|
9 |
10亿元(含)以上 |
10% |
10亿元(含)—15亿元 |
1.25亿元 |
|
10 |
15亿元(含)—20亿元 |
1.75亿元 |
||
|
11 |
20亿元(含)以上 |
2亿元 |
3.支持阶段
实现开工入库,按总激励金额的10%兑现激励。实现竣工投产,按总激励金额的30%兑现激励。达到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分5年按照总激励金额的5%、5%、10%、15%、25%兑现剩余激励(详见各阶段支持比例表)。
各阶段支持比例表
|
序号 |
支持阶段 |
支持比例 |
|
1 |
开工入库 |
10% |
|
2 |
竣工投产 |
30% |
|
3 |
达到预期经济社会效益 |
分5年按照5%、5%、10%、15%、25%给予剩余激励。 |
4.申报条件
纳入工业投资统计库且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
5.申报材料
(1)开工入库阶段: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对应发票等相关佐证资料;
(2)竣工投产阶段:申报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报告每页右下角含二维码,下同)等相关佐证资料;
(3)达到预期经济社会效益阶段:申报单位营业收入审计报告等相关佐证资料。
6.申报说明
线下申报,具体流程:(1)申报单位向园区管委会提交申报材料;(2)区经信局、园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联合会审;(3)园区管委会提请制造强区暨成都温江高新区建设专项工作组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拨付。
(二)支持产业载体去化满楼
方向一:入驻载体激励
1.支持对象
新增利用产业载体500平方米(含)以上,且申报当年营业收入规模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或新增设备投资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中小企业。
2.支持标准
每新增利用500平方米,每年给予入驻企业12万元激励,年度最高激励不超过500万元,最多可享受3年。
3.申报材料
(1)新增利用产业载体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入驻企业投资协议、租赁协议,租金发票、支付凭证等);
(2)当年营业收入规模达到2000万元以上或新增设备投资达1000万元以上的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单位营业收入审计报告或新增设备投资费用审计报告、相关发票、支付凭证等)。
4.申报说明
线下申报,具体流程:(1)申报单位向园区管委会提交申报材料;(2)区经信局、园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联合会审;(3)园区管委会提请制造强区暨成都温江高新区建设专项工作组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拨付。
方向二:载体运营能级增长激励
1.支持对象
产业载体专业运营机构。
2.支持标准
每新增1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载体运营机构5万元激励;每新增1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载体运营机构3万元激励,单户新增企业只激励一次。
3.申报材料
(1)入驻企业与产业载体签订的租赁协议、租金发票、支付凭证等;
(2)入驻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告文件或授牌等)。
4.申报说明
易申快享,原则上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
方向三:载体运营规模增长激励
1.支持对象
产业载体专业运营机构。
2.支持标准
产业载体中规上工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总规模同比增长20%、30%以上的,分别给予运营机构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激励。单户运营机构年度最高激励100万元(包含方向二及方向三)。
3.申报材料
(1)近两年产业载体内入驻规上工业企业明细单;
(2)证明产业载体中规上工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总规模同比增长20%、30%以上的佐证资料。
4.申报说明
易申快享,原则上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
(三)推进低效工业用地转型
1.支持对象
企业非关联方利用低效工业用地布局建设符合我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准入标准的制造业项目(低效工业用地企业自主提效项目除外)。
2.支持标准
按照项目实际收购金额(含司法竞买)的10%,给予项目投资方最高2000万元激励。
3.申报条件
(1)低效工业用地所属企业列入低效工业用地企业名单;
(2)申报项目实现竣工投产。
4.申报材料
(1)项目纳入工业投资统计库等相关佐证资料;
(2)低效工业用地收购合同(或司法竞买有关佐证资料),以及对应的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佐证资料;
(3)竣工投产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五方主体验收资料等)。
5.申报说明
线下申报,具体流程:(1)申报单位向园区管委会提交申报材料;(2)区经信局、园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联合会审;(3)园区管委会提请制造强区暨成都温江高新区建设专项工作组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拨付。
二、支持培优育强
(四)支持企业升规入统
方向一:升规入统
1.支持对象
首次升规入统的工业企业。
2.支持标准
按照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5000万元、5000万元(含)—1亿元、1亿元及以上三个档次,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激励。
3.申报说明
免申即享,原则上企业升规入统后免申兑现。
方向二:实施规范化经营管理
1.支持对象
实施规范化经营管理,落实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的企业。
2.支持标准
每年给予0.6万元激励。
3.申报材料
企业落实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相关佐证资料。
4.申报说明
线下申报,原则上每年6月30日前开展申报审核,由属地园区或镇(街道)对企业落实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报表制度情况核实后推荐至区经信局。
(五)支持企业规模增长
1.支持对象
年营业收入超过3000万元的制造业企业。
2.支持标准
(1)年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含)—5000万元区间且增速超20%的企业,给予3万元激励,在此基础上,增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给予0.5万元激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
(2)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含)—1亿元区间且增速超15%的企业,给予5万元激励,在此基础上,增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给予1万元激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3亿元区间且增速超12%的企业,给予8万元激励,在此基础上,增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给予1.5万元激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年营业收入在3亿元(含)—5亿元区间且增速超8%的企业,给予15万元激励,在此基础上,增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给予2.5万元激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年营业收入在5亿元(含)—10亿元区间且增速超5%的企业,给予20万元激励,在此基础上,增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给予5万元激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6)年营业收入在10亿元(含)以上且增速超3%的企业,给予50万元激励,在此基础上,增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给予10万元激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申报材料
(1)证明年营业收入增速的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单位当年度及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审计报告等相关佐证资料);
(2)申报单位规模增长项目资金申报表。
4.申报说明
易申快享,原则上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或9月1日至10月30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
(六)支持企业梯次上阶
1.支持对象
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
2.支持标准
申报单位年营业收入在上一年基础上实现增长首次突破,按照晋档补差原则给予激励:
(1)首次突破3亿元,给予15万元一次性激励;
(2)首次突破5亿元,给予30万元一次性激励;
(3)首次突破10亿元,给予60万元一次性激励;
(4)首次突破20亿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激励;
(5)首次突破30亿元,给予150万元一次性激励;
(6)首次突破50亿元,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激励。
3.申报材料
证明年营业收入上阶有关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单位当年度营业收入审计报告等)。
4.申报说明
易申快享,原则上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
(七)支持链主企业发展
1.支持对象
采用“生产制造+销售结算”和“总+子/分公司”模式,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且保持正增长的制造业链主企业。
2.支持标准
按上年度营业收入的0.5%,给予最高500万元激励。
3.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当年度及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审计报告等相关佐证资料;
(2)采用“生产制造+销售结算”和“总+子/分公司”模式相关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区域外全资或控股的分支机构名单、营业执照、企业股权关系穿透图等)。
4.申报说明
线下申报,具体流程:(1)申报单位向园区管委会提交申报材料;(2)区经信局、园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联合会审;(3)园区管委会提请制造强区暨成都温江高新区建设专项工作组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拨付。
(八)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1.支持对象
新增或复核通过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2.支持标准
分别给予5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激励。
3.申报说明
免申即享,原则上根据企业获评认证情况免申兑现。
(九)支持创新成果首试首用
方向一:“三首产品”认定激励
1.支持对象
获得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三首产品”认定的企业。
2.支持标准
对申报单位产品通过国家级、省级、市级“三首产品”认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激励。同一申报单位多个产品获得认定的,只激励一次;同一申报单位产品获得多级认定的,按最高激励金额进行补差激励。
3.申报说明
免申即享,原则上企业获得“三首产品”认定后免申兑现。
方向二:销售规模激励
1.支持对象
获得方向一支持的产品。
2.支持标准
认定有效期内一个自然年度产品实际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按实际销售额的5%给予激励,单户企业最高激励100万元。
3.申报材料
(1)“三首产品”认定佐证资料;
(2)申报产品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及支付凭证等资料;
4.申报说明
易申快享,原则上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
方向三:保险激励
1.支持对象
获得方向一支持的企业。
2.支持标准
支持企业首次投保产品责任险,按企业购险金额的50%给予激励,单户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3.申报材料
(1)“三首产品”认定佐证资料;
(2)申报产品购险合同、购险发票及支付凭证等;
4.申报说明
易申快享,原则上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
(十)支持产业融合发展
方向一:非工业企业转库激励
1.支持对象
转型纳入工业统计库的原非工业企业。
2.支持标准
非工业企业转型纳入工业统计库,入库后按照当年度营业收入的1%给予最高30万元激励。
3.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由非工业统计库转型纳入工业统计库的相关佐证资料;
(2)申报单位当年度营业收入审计报告等相关佐证资料。
4.申报说明
易申快享,原则上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
方向二:场景融合激励
1.支持对象
投资建设消费场景的制造业企业。
2.支持标准
对消费场景建设投入超过50万元的,按场景建设实际投入的25%,给予最高100万元激励。
3.申报条件
场景建设前需在区经信局备案。
4.申报材料
(1)场景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简介、建设内容、实际投入、场景建设实施前后对比图片、运营成效及经济社会效益等);
(2)场景建设投入费用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单位场景建设投入、营业收入审计报告,场地购买或租赁合同、装修合同、数字化设备采购合同及相应发票、支付凭证等)。
5.申报说明
易申快享,原则上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或9月1日至10月30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
(十一)支持企业拓展市场
方向一:参会参展激励
1.支持对象
参加国际性展会展销活动或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举办的综合性、专业性市场拓展活动的工业企业。
2.支持标准
按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特装费的50%给予单场次最高10万元、全年累计最高50万元激励。
3.申报材料
(1)参加国际性展会展销活动或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举办的综合性、专业性市场拓展活动的佐证资料;
(2)展位费、特装费相关合同、发票及支付凭证等。
4.申报说明
易申快享,原则上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
方向二:办会办展激励
1.支持对象
在温举办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专业交流活动的主办方(包括行业协会、行业领先企业、社会团体等)。
2.支持标准
按照举办活动实际发生金额的50%给予主办方最高200万元激励。
3.申报条件
(1)活动规模不少于100人;
(2)参加活动的各类500强、行业排名前10名企业、上市公司、专精特新、独角兽等“榜单”企业副总级别及以上高管和行业知名专家学者等不少于参会人数的20%;
(3)活动需有省级及以上专业类媒体报道;
(4)活动举办前需在区经信局备案。
4.申报材料
(1)活动相关合同(需注明场地、会场布置等费用明细)、发票及支付凭证等;
(2)活动举办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邀请函、签到表、现场照片、相关媒体报道等)。
5.申报说明
线下申报,活动举办结束后由主办方提交申报材料至区经信局审核兑现。
(十二)支持企业融资发展
1.支持对象
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增速25%以上,或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且增速20%以上的企业。
2.支持标准
获得1年期及以上贷款,按实际支付利息中[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年度最高200万元贴息支持。
3.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征信报告;
(2)申报单位贷款合同及放款、还款、支付贷款利息等有效凭证。
4.申报说明
易申快享,原则上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
三、支持企业数实融合
(十三)鼓励企业加速大规模技术改造
1.支持对象
纳入工业投资统计库且实施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增资扩产项目。
2.支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设备及其配套软件实际投资的5%,给予连续两年累计最高1000万元激励。
|
技改 激励 |
上年度项目技改 投资规模 |
支持比例 |
激励金额 |
|
500万元(含)―5000万元 |
3% |
15―150万元 |
|
|
5000万元(含)―1亿元 |
4% |
200―400万元 |
|
|
1亿元(含)以上 |
5% |
500―1000万元 |
3.申报材料
(1)项目技改立项备案文件;
(2)申报单位上年度纳入工业投资统计库等佐证资料;
(3)申报单位上年度项目投资审计报告、项目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相应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扫描件)等佐证资料;
(4)项目主要设备安装完成现场照片。
4.申报说明
易申快享,原则上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或9月1日至10月30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上年度设备及其配套软件投资激励。
(十四)支持企业智改数转网联
方向一:数字化能力提升激励
1.支持对象
在研发、设计、生产、管理、仓储等环节应用信息技术进行降本增效的工业企业。
2.支持标准
按自主研发或购置信息化系统的10%给予单户企业最高60万元激励。
3.申报条件
工业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管理、仓储、财务、营销等环节应用信息技术提高效率,自主研发或购置ERP(企业资源计划)、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MES(制造执行系统)、SCADA(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等(不限于以上)信息化系统。
4.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项目信息化改造投入审计报告。
5.申报说明
易申快享,原则上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或9月1日至10月30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
方向二:标杆示范企业激励
1.支持对象
获评市级及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企业。
2.支持标准
对获评市级及以上数字化车间的标杆示范企业,给予每户企业10万元激励;对获评市级及以上智能工厂的标杆示范企业,给予每户企业20万元激励。鼓励数字化车间升级建设智能工厂,认定后按最高20万元激励标准补差。
3.申报说明
免申即享,原则上企业获评市级及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认定后免申兑现。
方向三:企业上云激励
1.支持对象
获得上级“企业上云”补助的项目。
2.支持标准
按上级激励资金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激励。
3.申报说明
免申即享,原则上上级激励资金拨付后免申兑现。
(十五)支持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方向一:绿色低碳发展激励
1.支持对象
获得市级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术改造资金支持的项目。
2.支持标准
按照上级激励资金的30%给予最高50万元配套资金激励。
3.申报说明
免申即享,原则上上级激励资金拨付后免申兑现。
方向二:绿色低碳认定激励
1.支持对象
获评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荣誉的企业。
2.支持标准
按照国家级30万元、省级15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激励。
3.申报说明
免申即享,原则上上级激励资金拨付后免申兑现。
四、其他事项
(一)本细则适用于参与工业发展的企业及相关组织机构,且主营业务不属于国家明确限制和淘汰的产业领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以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
(二)本细则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调整,从其规定执行。温江区同类性质政策不可叠加享受。
(三)本细则自2025年12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成都市温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措施〉的通知》(温经信规〔2025〕1号)有效期届满之日止。本细则由区经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指导申报享受或免申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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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我们能为您做什么?(勿抄)
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五、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各类报告编制;
六、科技成果转化中介、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科技项目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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