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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新规划!四川省各市各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费用和认定补贴资助、材料流程攻略!本文全面解析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核心要点,涵盖补贴条件、流程步骤、材料清单及费用指南。补贴条件包括首次认定与复审企业的差异化奖励,流程涉及自我评价、材料准备到专家评审的详细步骤,材料清单列举核心文件如知识产权证书和财务报告,费用指南则提供官方费用与代理服务费的合理规划建议。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各地需要咨询了解高企认定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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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各市各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企业注册成立1年以上,且注册地在四川省内。
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如1项发明专利或6项实用新型/软著),需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
技术领域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如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
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企业职工总数的10%。
近三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符合要求:
收入≤5000万元:≥5%
5000万~2亿元:≥4%
收入>2亿元:≥3%。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60%。
申请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四川省各市各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
自我评价: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自查是否符合条件。
注册登记: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提交至认定机构激活账户。
材料准备:
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准备纸质材料(需签字盖章)。
提交申请:
在线提交材料至认定机构。
纸质材料提交至地方科技局(如德阳市需在提交后2个工作日内导出打印)。
专家评审:认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约2-3个月完成。
公示与备案:通过后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则备案并颁发证书。
年度报告:获证企业需每年5月底前填报发展情况报表。
四川省各市各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核心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盖章)。
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知识产权证书、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材料。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技术说明、生产批文、质量检验报告。
科技人员名单及学历结构说明。
财务材料:
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含会计报表附注)。
近三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四川省各市各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费用
官方费用:
知识产权申请费:发明专利官方费用约数千元,实用新型专利约数百元。
审计费:根据企业规模浮动,资产规模越大费用越高(如中小型企业约数千元,大型企业可能数万元)。
代理服务费:
基础服务费:(部分机构支持“成功后付费”模式)。
材料编制费:含研发费用(RD表)和高新产品(PS表)专项审计,与研发审计同步出具可降低成本。
省钱建议:
自主申报可省去代理费,但需自行处理材料。
提前2年规划知识产权布局,避免临时申请导致成本增加。
选择有成功案例的代理机构,确保服务质量和性价比。
四川省各市各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补贴资助汇编整合(勿抄袭)
成都市
市级(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企业所在中心城区、远郊城区分类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外地迁入我市的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视为首次认定给予奖补。对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同时符合以上奖补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东部高新区(2024年发布)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再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培育成为规上企业或规上企业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除给予认定奖励外,再给予5万元奖励。
大邑县(2024-05-31发布)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高新区(2023年发布)
同一企业当年按照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
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5 万元奖励。
对上 一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5万奖励。
规上企业首次成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培育为规上企业的给予15万元奖励。
对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培育为规上企业的 、对规上企业首次培育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均给予15 万元奖励。
金牛区(2021年发布,有效期 3 年)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15 万元奖补;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5 万元奖补。建立区级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对首次纳入金牛区新经济重点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最高 2 万元一次性奖励。
经开区(龙泉驿区)(自2023年7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复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区内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培育为规上企业的,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
郫都区(2022年发布,有效期3年)
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上年度重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青羊区(2022年发布,有效期5年)
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非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奖励资金可用于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及人才奖励。
双流区(2022年发布,有效期3年)
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每年按年度研发投入实际增长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按年度研发投入实际增长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天府新区(2023年11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补,对规上企业首次培育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和首次复审认定通过的再给予5万元奖补
武侯区(2023年发布)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武侯区行政区域内,首次认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重新认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补。
新津区(自2025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对于年度生产规模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同时获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新经济“种子企业”“双百企业”“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瞪羚企业称号之一的规模工业企业,当年工业产值增长10%-20%、20%以上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奖励。
简阳市(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2024年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复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激励规上企业上新,规上企业首次通过认定,额外给予5万元奖励;规上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复审,额外给予2万元奖励。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市内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培育为规上企业的,除给予认定奖励外,额外再给予10万元奖励。
青白江区(自2024年7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对产业化的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全力做好资源要素综合保障,投产后三年内实现上规入统的且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
浦江县(自2022年5月16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支持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首次认定通过的,在市上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再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重新认定通过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
锦江区(2024年5月7日发布)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上一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 业,首次认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其中,规模以上企业首 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市级奖励给予1:1配套资金奖 补;非首次认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对新迁入本区且在有 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助。(牵头单位: 区科技局)
凉山彝族自治州
州级(有效期:2024年12月20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对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纳入统计的给予一次性后补助30万元;未纳入统计的,给予一次性后补助15万元,对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后补助5万元。
德昌县(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将培育科技型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梳理摸清企业现状,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为指引,不断优化服务,多措并举,精准发力,提高全县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成功率。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补资金,3年期满后复审重新认定成功的,给予5万元奖补资金。对认定为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申报项目时优先给予支持。
会理市(对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
对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市级财政给予每户15万元激励;期满后通过复审重新认定的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5万元激励;对新成功备案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市级财政给予每户5000元激励;对新纳入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的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1000元激励。
会东县(到2026年)
采取“先认定后补助”方式,对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 20万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申报县级科技计划项目时,可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泸州市(勿抄袭)
市级(2021年发布,有效期5年)
对首次评价入库满分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计划优先支持;对新认定(含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后补助支持;对首次“升规入统”的高新技术企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企业科技计划优先支持。
泸州高新区
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贴10万元;新迁入并承诺在泸州高新区持续经营5年以上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迁入当年补贴5万元。
江阳区(自2021年1月施行,有效期二年)
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省级瞪羚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80万元补助;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补助;对获得科技部火ju中心备案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3000元补助,并在科技项目上给予优先支持或推荐。
纳溪区(自2022年7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对首次评价入库满分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科技项目;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区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后补助支持,对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给予10万元后补助支持,区财政给予5万元后补助支持;对首次“升规入统”的高新技术企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科技项目。
乐山市(勿抄袭)
市级(2022年发布,有效期5年)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奖励30万元,规下企业奖励10万元,对再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奖励10万元,规下企业奖励5万元。
广元市(勿抄袭)
市级(2022年发布,有效期5年)
对新认定、到期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 万元、5 万元资金支持。
自贡市
市级(本政策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对首次通过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
雅安市(勿抄袭)
市级(2023年发布)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激励资金,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激励资金。对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给予不超过20%、单个企业最高20万元激励资金。
广安市(勿抄袭)
市级(2021年发布)
对首次创建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支持。
南充市(勿抄袭)
市级(本政策有效期2年,自2022年1月10日起施行)
对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首次认定、重新认定分别给予每户3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后补助。对取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的企业按不超过每户0.2万元的标准给予后补助。
内江市
市级(2022年发布)
在支持创新主体发展壮大方面,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30万元资金奖励;再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5万元资金奖励。
市中区(2019年发布)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且当年增幅达到30%(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核或再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当年产值3000万元(含)且同比增幅达30%(含)以上,一次性奖励3万元。
资中县(2023年发布)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 级高新技术企业 、 国家级技术创 新示范企业的, 给予 30 万元的奖 励; 再次认定的, 给予 5 万元的 奖励。
威远县(自2023年5月1日施行,有效期3年)
支持工业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年度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0.5%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科技研发平台建设,首次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新建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建,对新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万元、5万元奖励﹔对再次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8万元奖励。支持创造发明,对新获发明专利授权每项给予1万元奖励。
宜宾市(勿抄袭)
市级(2019年发布,3年有效期)
鼓励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补助;对非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补助。对当年从市外引进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按照专利引进费用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临港经开区管委会、“两海”示范区管委会等)
资阳市(勿抄袭)
市级(本文件自2021年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对资格期满后重新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对首次认定的省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备案入库的瞪羚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在有效期内整体迁建落户资阳并重新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程序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视为新认定。
绵阳市(勿抄袭)
市级(本政策自2023年3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对首次认定、非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鼓励企业纳税所在地制定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政策措施。
眉山市(勿抄袭)
市级(本文件自2021年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对首次或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
巴中市(勿抄袭)
市级(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补助,对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补助。
攀枝花市(勿抄袭)
市级
1、首次:年销售收入在基准基础上每增加1亿元奖励增加1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非首次:以企业前一次获奖时的年销售收入为新基准。年销售收入在新基准基础上每增加1亿元奖励增加10万元,累计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3、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奖授予在我市成长快、发展前景好、示范性强、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奖励金额为10万元/项。同一项目只能获得一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奖。
遂宁市(勿抄袭)
市级(自2021年发布,有效期3年。)
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支持。对新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支持。
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对于满足“3个50%”(即: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机构服务量占到总客户数50%以上、科技贷款占全部贷款金额50%以上、科技支持存贷比50%以上)要求的科技支行,从认定之日起一个年度内,按照科技支行新发放科技型企业贷款金额的5‰、单笔不超过50万元给予年度奖补。
德阳市(勿抄袭)
市级(自2024年1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对新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资金支持;
甘孜州(勿抄袭)
市级(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对首次创建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州内注册企业,给予一次 性奖励50万元。
达州市(勿抄袭)
市级(本文件自2022年发布行,有效期5年)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整体新迁入、注册纳税在达州市且有效期2年以上的,按首次认定标准予以补助。对经税务部门核定,年度研发投入经费达到2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研发投入的3%、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补助资金由受益地方财政承担,市级财政按照受益地方财政实际补助额的30%予以资金支持。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勿抄袭)
州级(2025年8月22日 发布,有效期2年)
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科技创新平台,继续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对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对复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补助,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研发投入给予不超过60万元的补助。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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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五、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各类报告编制;
六、科技成果转化中介、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科技项目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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