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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各区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开启新机遇,为科技型主体提供资源对接、品牌提升与孵化支持。无论您是新能源、数字农业或高端装备领域的佼佼者,均可加入,共同构建“科技-产业-生态”协同发展模式。滨城区、沾化区、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博兴县、邹平市各地需要咨询了解高企申报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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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滨城、沾化、惠民、阳信等高企申报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b.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c.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滨州市滨城、沾化、惠民、阳信等高企申报奖补
一、市级补贴(核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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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类型 |
补助金额 |
适用对象 |
特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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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认定 |
10 万元 / 家 |
首次通过认定的中小微企业 |
集成电路、氢能领域 15 万元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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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认定 |
5 万元 / 家 |
到期重新通过认定的中小微企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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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搬迁 |
参照首次 / 重新认定 |
有效期内迁滨并保留高企资格的中小微企业 |
按迁入时资格对应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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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库叠加 |
5 万元 / 家 |
市级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通过认定 |
叠加首次 / 重新认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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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载体奖励 |
10 万元 / 家(每年最高 50 万元) |
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载体 |
每培育 1 家高企获补 |
二、各区县配套补贴(2025 年同步执行 1:1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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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 |
首次认定配套 |
重新认定配套 |
其他补充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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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城区 |
10 万元 |
5 万元 |
区级额外叠加:首次 5 万元、重新 2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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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化区 |
10 万元 |
5 万元 |
市级储备库入库一次性 2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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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 |
10 万元 |
5 万元 |
按市级比例配套研发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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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 |
10 万元 |
5 万元 |
同市级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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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县 |
10 万元 |
5 万元 |
同市级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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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 |
10 万元 |
5 万元 |
同市级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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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 |
10 万元 |
5 万元 |
同市级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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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经开区 |
10 万元 |
5 万元 |
同市级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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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高新区 |
10 万元 |
5 万元 |
同市级配套 |
滨州市滨城、沾化、惠民、阳信等高企申报材料清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高企认定工作网生成)。
企业注册登记证件(营业执照等,可适用告知承诺制)。
知识产权材料: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独占许可协议等,附技术说明。
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结题报告、中期检查材料。
科技成果转化证明:近 3 年转化成果≥15 项,附合同、检测报告、用户报告、销售发票等。
研发组织管理材料: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研发费用辅助账、产学研合作协议、科技人员绩效考核制度等。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关键技术指标说明、生产批文、认证证书、产品质检报告。
人员材料:科技人员名单、社保 / 个税缴纳记录、学历证明,职工总数与科技人员占比说明。
财务审计材料:近 3 年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近 3 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近 1 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近 3 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
企业承诺书(法人签字盖章,承诺材料真实有效)。
滨州市滨城、沾化、惠民、阳信等高企申报流程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和《工作指引》第三部分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本通知要求自主准备申报材料。
(二)网上申报
1.注册登记。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信息,审核实名认证通过后开展后续申报工作。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2.网上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实行无纸化方式,企业在“高企认定工作网”,按系统要求填写认定申报信息,并提供附件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1,须原件扫描),并及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完成网上填报。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3.告知承诺制。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应按规定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三)审核推荐
1.申报材料审核。各市科技部门按要求对所属地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杜绝审核流于形式、走过场。重点对申报企业的知识产权、近三年项目研发活动和成果转化情况、2024年度的科技活动人员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等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进行审核;会同同级工信、财政、税务等部门,对企业委托的中介机构资质是否符合《工作指引》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2.违规行为审查。各市科技部门要加强与同级发改、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对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失信行为出具意见。
3.现场实地核查。各市科技部门对申报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如实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见附件2),要重点核查申报当年集中取得知识产权、参保人数小于等于1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申报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
4.汇总推荐上报。各市科技部门对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要及时通过“高企认定工作网”进行推荐上报,并汇总所属地企业情况正式行文出具推荐函(推荐函中请简要说明现场核查工作开展情况),报送省认定办。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找我们能为您做什么?(勿抄)
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五、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各类报告编制;
六、科技成果转化中介、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科技项目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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