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涛专注高企申报|新产品鉴定|专利申请 安徽合肥项目申报专利代理服务中心 网址: www.hfwotao.com

外省资讯

武汉市经信局绿色制造三大项目!绿色工厂/供应链/低碳/零碳园区申报条件+流程+补贴标准汇总

文字:[大][中][小] 2026/6/10    浏览次数:8    
双碳政策持续落地,2026年武汉持续深化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零碳(近零碳排放)园区梯度培育工作,依托市级、省级、国家级三级培育机制,针对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企业、近零碳排放示范区等项目,出台专项申报政策与资金奖励。不少武汉及湖北属地企业、产业园区对最新申报条件、流程节点、材料规范、补贴标准存在疑问。本文结合2025-2026官方最新发文,全面梳理武汉绿色制造、低碳近零碳排放园区全套申报细则,精准拆解申报难点、加分要点与合规要求,助力企业、园区高效完成申报、足额申领政策红利。若有申报疑问,可免费获取一对一专属申报方案与全流程落地咨询。
若您对申报事宜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我们,免费获取一对一咨询及专属方案:15855157003(微信同号)。
我们深耕项目申报领域十余年,累计服务企业超3万余家。专注服务安徽、湖北、江苏、湖南、四川、陕西六省企业,提供从“前期规划→中期培育→后期申报”的全流程闭环服务。我们不仅是材料专家,更是您的战略伙伴,精准匹配各省政策红利,确保每项关键认证成功落地。
六省企业持续选择我们的原因:
资质认定:高企认定(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
研发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
智能绿色转型: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工厂、两化融合贯标
专项荣誉:首台套、老字号、政府质量奖、科技成果评价
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软著
工商财税:全方位合规支持
您的收益:
精准匹配政策:避免盲目申报,节省企业成本
全流程陪伴:让您专注核心业务,无后顾之忧
十年实战经验:成功案例可查,专业值得信赖
一、武汉市绿色制造项目
武汉市绿色制造体系涵盖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三个类别,按照“市级—省级—国家级”三级梯度培育开展认定。市经信局负责市级绿色制造名单认定,并择优向省经信厅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的,必须先列入省级绿色工厂或省级绿色工业园区名单。
(一)申报条件
1.绿色工厂
绿色工厂是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申报企业必须是在武汉市内注册、具有实际加工制造过程的制造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制造业),采矿企业、电力企业等不可申报。
基本资格:在武汉市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近3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信用要求:申报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级别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
排除情形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未完成整改、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等不得申报
评价依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一级指标包括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和绩效6大类25项二级指标
评价采用100分制,其中:基础设施20分、管理体系和能源资源投入各15分、产品和环境排放各10分、绩效30分,具体按照《省经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评价标准执行。
优先推荐条件:能效水平等指标行业领先的企业优先推荐;本年度(2025年)绿色工厂重点支持工信部确定的53个重点行业的企业,其他行业按非重点行业申报。
2.绿色工业园区
申报绿色工业园区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业园区,且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
-发布园区绿色工厂培育计划,组织园区内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
-优先推荐园区内绿色工厂数量多、占比高的工业园区。
-在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方面具备一定基础。
-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其他社会不良影响事件。
-参与申报国家层面绿色工业园区的,须已列入省级绿色工业园区名单。
3.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申报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符合《湖北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标准要求。
-优先推荐汽车、机械、电子、通信制造业以及供应商中绿色工厂较多的行业龙头企业。
(二)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材料名称说明
项目申请书按通知附件格式填写,一式两份盖章后的纸质版,并扫描成PDF格式,同时提供Word文档版本
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环保材料环保审批文件、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排放记录等
节能材料节能技术应用证明、能源使用记录等
节水材料节水技术证明、用水量记录等
固废管理材料固废处理记录、合法运营证明等
环境管理体系材料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
自评价报告采用自评价方式的,申报单位对自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材料格式要求
申报资料须按照《细则》规定的格式编制,要求内容完整,要件齐全,装订规范;电子版需同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green.miit.gov.cn)进行报送,申报所有资料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申报流程
1.绿色制造梯度培育
申报绿色制造名单前,企业须先纳入绿色制造培育计划。企业如实填报绿色绩效指标、绿色化改造项目及计划,经区经科局认定后列入培育计划;未填、漏填或填报不真实的,不列入培育计划。2025年申报国家、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必须填报培育计划及相关指标信息。
2.申报认定流程
各层级绿色制造名单的申报流程如下:
层级申报渠道关键节点
市级各区经信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初审,统一推荐至市经信局;市经信局组织认定各区5月15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局
省级经信部门从市级名单中择优推荐至省经信厅依省经信厅通知
国家级已列入省级名单的单位,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完成自评价,逐级推荐至工信部各区10月20日前报送
具体流程:
(1)企业自愿申报,采取自评价或委托具备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的方式。
(2)企业向所在区经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3)区经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符合性审查,征求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后,正式行文向市经信局报送。
(4)市经信局组织专家评审和第三方审计,拟订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并公示,经相关程序审定后拨付资金。
(5)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green.miit.gov.cn)进行线上填报。本年度国家级新申报采用自评价方式,无需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平台提供政策解读和填报指引视频。
(6)区经信部门将申报材料(含汇总表)报送至区企服局,包括:平台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两份,包含基本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汇总表(word可编辑版本)。
时间安排(以2025年为例):
-各区经信部门推荐上报:2025年7月7日前
-国家级新申报登录平台自评价填报:2025年10月20日前
-各区报送至区企服局:2025年10月20日17:00前
(注:具体时间以每年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四)奖励政策(武汉市)
根据《武汉市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武汉市对获批国家绿色制造与低碳试点示范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
项目类型奖励金额操作规程
国家绿色工厂100万元对2022年度以来获得的试点示范项目一次性奖励,按免申即享原则管理
国家绿色工业园区100万元同上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30万元同上
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30万元同上
国家能效、水效“领跑者”企业30万元同上
国家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30万元同上
东湖高新区专项奖励:对工信部认定并首次列入国家绿色制造名单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在市级100万元基础上叠加,实际可达200万元)。申请对象须为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已获得东湖高新区“一事一议”支持的企业,原则上不再重复享受;与外资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五)工业节能与绿色低碳转型项目专项资金
除了绿色制造名单认定奖励外,武汉市还设立工业节能与绿色低碳转型项目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节能降碳项目给予补助,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在武汉市内有实际生产制造环节。
(2)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级别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法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项目建设地址在武汉市内,在上两个自然年度完工且稳定运行,建设周期内(不超过2年)项目建设投资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4)项目有较好的节能降耗减碳效果,其中:能效提升项目年节能量不低于300吨标准煤,水效提升项目年节水量不低于5万立方米。
(5)项目建设内容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2.支持方向
支持工业企业实施的能效提升、水效提升、资源综合利用、重要污染物源头替代等促进工业节能降耗减碳、绿色发展的项目。
3.支持标准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业节能与绿色低碳转型项目,按照项目建设投资额不超过8%的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专项补助。
4.申报流程
步骤内容
发布通知市经信局确定年度重点支持方向,编制项目申报指南,发布项目申报通知
区级组织各区经信部门在本辖区范围组织申报工作,对项目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审核
报送市局各区将符合条件的项目行文上报,需提交推荐报告、推荐汇总表纸质版1份、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以及征求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的复函;所提交材料pdf版发指定邮箱
市级评审市经信局组织专家评审,对通过项目进行第三方审计
拨付资金市经信局依据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和评审情况拟定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并公示,经审定后拨付资金至项目企业
二、低碳园区/零碳园区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6月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标志着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全面启动。湖北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能源局据此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和组织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的通知》,组织开展零碳园区建设和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条件类别具体要求
建设主体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包括高新区、经开区等),省级开发区原则上应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
拓展范围视情可拓展至近年来新建设的、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复的新兴产业园区或高新技术园区
建设范围可为园区整体,也可为“园中园”形式申报。以“园中园”形式申报的,需有明确的四至边界,建设和管理由所在园区管理机构或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
基础能力在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方面具备一定基础
安全要求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其他社会不良影响事件
数据要求申报园区需对近三年碳排放进行测算分析,提供相关数据
(二)零碳园区建设重点任务
根据省发改委等三部门通知,零碳园区建设围绕八大重点任务推进:
1.加快园区用能结构转型:加强园区及周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科学配置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模式,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
2.大力推进园区节能降碳:推动园区建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制度,深入推进企业能效碳效诊断评估,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设备。鼓励企业建设极致能效工厂、零碳工厂。
3.调整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布局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探索“以绿制绿”模式。
4.强化园区资源节约集约:统筹规划园区及企业空间布局,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余压余热余冷、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
5.完善升级园区基础设施:系统推进电力、热力、燃气、氢能、供排水、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
6.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支持园区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7.提升园区能碳管理能力:支持园区建设覆盖主要用能企业的能碳管理平台,强化用能负荷监控、预测与调配能力。
8.支持园区加强改革创新:支持地方政府、园区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能源综合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参与零碳园区建设。
(三)申报材料
申报园区需编制申报书,主要内容包括:
1.可行性分析:园区基本概况、零碳园区建设的基础条件和可行性论证。
2.建设方案:明确零碳园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包括用能结构调整、节能降碳改造、产业结构优化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3.经济社会效益测算:零碳园区建设带来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4.碳排放数据:近3年园区碳排放清单及相关支撑数据(新建园区除外),包括碳排放总量、强度和主要碳排放源识别。
5.园区资质证明: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认定文件、四至边界说明、管理机构基本情况。
6.能耗和碳排放基础能力证明:统计核算体系、计量监测设施等。
7.安全及环境合规性证明:近3年无重大安全、环境事故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流程
1.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流程
步骤负责单位具体内容
前期准备申报园区编制申报书,对园区近三年碳排放进行测算分析
推荐上报各市州发改委、经信局推荐符合条件的园区,园区申报材料经市级主管部门初审、市级政府同意后,按规定时限报送省级发改委(联合省经信厅、省能源局联合受理)
省级评审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能源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园区进行评审论证,确定省级推荐名单
公示公布省级主管部门通过评审的园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列入推荐名单
报送国家省级主管部门将推荐名单通过管理平台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家部委
2.湖北省零碳园区建设申报渠道
申报园区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申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符合条件的园区
-申报材料经市级主管部门初审、市级政府同意后,报送省级发改委(联合省经信厅、省能源局联合受理)
-具体时间节点以当年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如2025年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3日)
(五)政策支持
国家层面将统筹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银行中长期信贷、企业债券等多种资金渠道,大力支持零碳园区建设,鼓励地方配套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园区引入外部人才、技术和专业机构,探索对零碳园区多能互补、多能联供项目实行“一个窗口”审批制度。
(六)相关概念说明
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是湖北省于2020年启动的一项重要低碳试点工作,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通过能源、产业、建筑、交通、废弃物处理、生态等多领域技术措施的集成应用和管理机制的创新实践,实现该区域内碳排放快速降低并逐步趋近零的综合性示范工程。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涵盖城镇、园区、社区、校园、商业、企业、机关等多个领域,旨在多领域多层次推动“近零碳”发展。
武汉市碳达峰目标:到2025年,全市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碳排放得到有效控制,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省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基础。武汉市于2024年发布《武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武政〔2024〕7号),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全面推动降碳及发展低碳产业。
武汉市低碳发展工作要点:根据《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武汉市将全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服务“中碳登”建设,配合保障全国碳市场数据中心落地,助力武汉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碳市场和碳金融中心。
(八)发展趋势
国家层面提出明确目标:到2027年建成20个左右国家级零碳园区,到2030年达到100个以上。各省市省级零碳园区申报窗口期集中在2026年3—4月,第二批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也已于2026年启动。
三、湖北省零碳园区建设申报要点
根据湖北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和组织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的通知》,湖北省零碳园区建设和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工作要点如下:
(一)申报条件汇总
条件类别具体要求
主体资格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原则上应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
拓展范围近年来新建设的、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复的新兴产业园区或高新技术园区
建设范围园区整体或“园中园”(需有四至边界)
碳排放基础在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方面具备一定基础
安全环保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其他社会不良影响事件
(二)申报材料清单
1.申报书(含可行性分析、建设方案、经济社会效益测算)
2.近3年碳排放数据及分析报告(新建园区除外)
3.园区资质证明文件
4.能耗和碳排放计量监测体系建设情况说明
5.安全及环境合规承诺函
(三)申报流程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符合条件的园区,申报材料经市级主管部门初审、市级政府同意后,按规定时限报送省级发改委(联合省经信厅、省能源局联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是国家“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湖北省各地积极参与。
2.申报主体需具备碳排放核算管理能力,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减碳意愿强的园区。
3.申报材料需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重要说明:以上政策以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能源局及武汉市经信局每年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建议关注湖北省发改委官网、湖北省经信厅官网、武汉市经信局官网及各市州相关部门通知公告,及时了解最新申报时间、条件调整和材料要求。国家零碳园区建设政策自2025年正式启动,各地申报细则尚在逐步完善中,应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以上就是2026年武汉绿色制造、低碳园区、近零碳排放区、工业节能低碳专项资金项目的完整申报细则,包含分级申报条件、流程步骤、材料清单、补贴标准及建设重点。绿色低碳项目申报专业性强、审核严格、窗口期短,盲目申报极易导致材料不合格、评审不通过、错失政策补贴。我们深耕华中六省项目申报领域十余年,服务超3万家企业,专注湖北、武汉属地绿色低碳项目培育与申报,提供前期政策规划、中期项目培育、后期材料编制、申报对接、评审答疑全流程闭环服务,精准匹配省市政策红利,规避申报风险,大幅提升申报通过率。武汉企业、园区如需精准政策匹配、全套申报材料模板、一对一专属申报方案,可随时咨询(微信同号:15855157003),免费咨询、无隐形收费。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
sougou站长 cnzz统计 百度统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