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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西咸新区“人才链主”选聘启动!首批招募10名高校科研人才,3年选聘50—100人,享秦创原人才待遇+金融定制支持
对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而言,这是一个将“论文写在生产线”上、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全新舞台。西咸新区“人才链主”选聘工作已全面启动,计划用3年时间从高校和科研院所分批次遴选50—100名懂技术、有成果、想转化的人才到新区产业发展一线担当“人才链主”,首批拟选聘不多于10名。本文基于西咸新区官方通知及公开报道,深度解读工作目标、职责要求、选聘流程及支持措施,助力高校科研人员精准把握选聘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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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关于开展“人才链主”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2025年,新区探索建立“人才链主”工作机制,聚焦开发好、利用好高校、科研院所人才服务产业创新的“富余潜力”,让核心人才担纲“穿针引线人”,在推动高校科研成果与企业技术需求匹配融合、转化落地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加快推进省级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人才链主”工作机制,加快形成以人才引领科技成果加速在地转化、科创企业加快聚链成群的创新发展体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新区“253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需求,以光伏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工业母机等产业领域为重点,按照“政府引导、园区主体,需求导向、自愿合作”的原则,计划用3年时间从高校和科研院所分批次遴选50—100名懂技术、有成果、想转化的人才到新区产业发展一线担当“人才链主”,围绕加速人才引育、集聚创新资源、落地科转项目、优化创新服务等目标,深化校、地、企合作,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培育孵化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项目,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和产业加速升级。
二、职责要求
聚焦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人才链主”选聘相关各主体应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同促进“人才链主”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新区落地。
(一)“人才链主”派出单位
1.按照选派条件选人、荐人,选派成果积累多、转化意愿强、专业适配度高的人才担任“人才链主”。
2.支持“人才链主”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牵线开展校企联合技术攻关、共建技术研发平台,带动科技成果在新区落地转化。
3.建立“人才链主”考核评价机制,将“人才链主”服务锻炼工作成效作为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人才链主”接收单位
1.确定选聘“人才链主”需求,提出岗位设置安排,做好“人才链主”开展日常工作的服务保障,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生活保障等。
2.支持协助“人才链主”入企走访,开展政策申报、资金对接等工作,并做好“人才链主”引进项目落地服务。
3.加强与派出单位的联系交流,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积极促进双方在技术研发、人才引育等方面的合作。
4.承担聘任“人才链主”主体责任,与“人才链主”及其派出单位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三)“人才链主”
1.结合自身持有技术成果在地转化,牵线引进、推介区域产业发展所需技术成果在地转化,参与区域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等领域规划、计划编制。
2.协助区内企业拓宽人才引育渠道,开展人才培养,牵线开展“校招共用”合作引才,征集梳理各类人才工作、生活需求,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3.协助区内企业开展前沿技术培训,研判技术创新方向,结合企业所需牵线共建校企研发平台,助推企业产品升级。
(四)新区组织人事部(人才办)及各新城(园办)组织人事部门(人才办)
1.牵头推进“人才链主”选聘工作,对接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渠道、工作机制,做好人选、岗位储备工作。
2.围绕“人才链主”成果转化需求,对接相关部门机构,定向匹配政策支持、融资服务和载体匹配。
3.建立“联系人”制度,确定专人做好“人才链主”的联系沟通,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区情调研、座谈交流等活动。
4.协调安排“人才链主”聘任期满绩效评价工作,以及延期、留任等相关工作。建立与“人才链主”及派出单位的长期交流合作机制,共同开展“校招共用”合作引才,支持在地设立专家工作站。
三、选聘流程
(一)征集人选。由新区组织人事部(人才办)定期面向高校、科研院所征集有意愿到新区产业发展一线服务锻炼、担当“人才链主”的科研人员,形成储备人选清单,储备人选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为高校、科研院所正式或签订3年(含)以上聘用合同的科研人员。
2.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位,须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优先支持45周岁(含)以下青年人才。
(二)匹配岗位。由各新城(园办)组织人事部门(人才办)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建立储备岗位清单并报送新区组织人事部(人才办),储备岗位应为人才、发改、科技、工信等经济领域部门以及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运营企业副职相当岗位,并需相应提出明确的人才需求方向。新区组织人事部(人才办)根据储备人选、岗位提出选聘建议,并指导相关新城(园办)在征求高校院所、相关新城(园办)意见后,确定初步选聘意向。
(三)确定职责。由新区组织人事部(人才办)指导相关新城(园办)组织人事部门(人才办)商高校院所、意向人选明确“人才链主”到岗后工作职责、目标任务、考核管理等事项,确保“人才链主”服务有机会、干事有条件、贡献有衡量。
(四)聘任上岗。由新区组织人事部(人才办)牵头、相关新城(园办)组织人事部门(人才办)负责,分批举办“人才链主”聘任上岗活动,组织派出单位、接收单位、“人才链主”签订三方协议、颁发聘书,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首批拟选聘不多于10名。
四、支持措施
(一)待遇保障。“人才链主”聘期一般为1年,期间实行弹性工作制,享受新区“秦创原创新人才”政策待遇。聘期内人事及工资关系保留在派出单位,聘任“人才链主”所任职务不占部门领导职数。聘期内表现优异,且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及“人才链主”三方协商一致的,经接收单位推荐,可续聘一个聘期。
(二)金融赋能。由新区组织人事部(人才办)会同科技、财政等部门及各新城(园办)组织人事部门(人才办),联合基金、银行、保险等机构合作推出“人才链主”定制化“投贷保”联动金融支持产品,为“人才链主”提供成果转化全生命周期金融支持。
(三)项目支持。由新区组织人事部(人才办)会同科技部门及各新城(园办)组织人事部门(人才办),围绕“人才链主”引荐、参与项目,举办专项人才项目路演活动。由新区组织人事部(人才办)引入专业创投服务机构,为“人才链主”项目提供团队搭建、企业开办、知识产权、法律咨询等专业化管家式服务。鼓励“人才链主”与区内企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采取“先使用后付费”等方式转化自有科技成果。
(四)政策扶持。“人才链主”聘期内依托新区落地项目可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各类人才计划和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链主”举荐人才可优先申报新区“校招共用”专项,并享受专项扶持引导资金支持。
五、保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将“人才链主”工作作为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纳入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议事日程。新区组织人事部(人才办)牵头会同新区相关部门、新城(园办),加强全区“人才链主”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工作合力。
(二)强化跟踪问效。各新城(园办)要切实加强对“人才链主”的跟踪服务和动态管理,收集工作情况,反馈服务成效,及时解决园区、企业、“人才链主”合作中的困难、问题,确保实效。
(三)做好宣传引导。新区相关部门、各新城(园办)要加强对“人才链主”相关工作的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人才链主”选派和聘用的典型案例,提升高校院所和企业人才加强校地企合作的积极性,形成校地企合作的良好氛围。
西咸新区“人才链主”选聘是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将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深度参与产业一线的重要通道。建议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
确认自身条件:对照职称/学位、年龄等要求自查
明确转化意愿:政策重点倾斜“成果积累多、转化意愿强、专业适配度高”的人才
关注选聘动态:首批拟选聘不多于10名,建议尽早联系所在高校人事部门或西咸新区组织人事部咨询报名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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