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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个名额等你角逐!第五届“四川慈善奖”推荐评选申报条件时限和流程奖补!第五届 “四川慈善奖”正式开放推荐申报,这是全省慈善领域最高级别表彰,每两年举办一届。本次评选聚焦六大奖项、80 个名额,重点表彰 2023—2025 年在公益慈善领域实绩显著、群众认可、示范引领的先进集体、个人及标杆项目。荣誉含金量高、社会影响力大,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个人彰显大爱担当、项目展现公益价值的顶级背书。把握申报机遇,以善为名,载誉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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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荐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推荐评选范围
在我省慈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以及运行规范、成效明显的慈善项目。
不推荐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的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县处级干部比例不超过个人的20%。已获得“中华慈善奖”相关奖项,或在往届“四川慈善奖”评选中已被授予“最具爱心慈善楷模”、“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和“慈善工作奖”的一般不再参评。
(二)表彰名额
“四川慈善奖”表彰名额共80个。其中,“最具爱心慈善楷模”10个(其中集体5个、个人5名)、“最具爱心捐赠企业”10个、“最具爱心慈善个人”20名、“最具影响力慈善组织”10个、“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10个、“慈善工作奖”20个(其中集体10个、个人10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道德品质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热心慈善事业,积极捐赠财产、提供慈善服务、弘扬慈善文化。
(一)最具爱心慈善楷模。长期从事或参与慈善事业,事迹特别突出、受到广泛赞誉,以实际行动凝聚向善力量,感召力强、公信力高,模范引领作用突出。
(二)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模范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慈善事业,2023年至2025年捐赠款物数额较大。
(三)最具爱心慈善个人。热心慈善,积极参与慈善事业,自愿捐款捐物、奉献爱心,2023年至2025年捐赠款物数额较大或慈善事迹突出。
(四)最具影响力慈善组织。依法登记注册、等级评估为3A级以上的慈善组织,法人治理健全、运作规范合法、公信力强、社会形象好,在动员社会资源、开展慈善活动等方面作用发挥突出、成效显著。
(五)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运行规范、成效明显,在我省慈善领域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较大影响力。
(六)慈善工作奖。长期在我省从事或参与慈善管理、慈善文化传播、慈善服务或慈善理论研究等相关工作,在推动我省慈善事业发展、弘扬慈善文化、提升慈善服务水平等方面事迹突出,得到行业认可和群众好评。
集体、慈善项目所属单位近5年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重大负面舆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活动异常名录,没有其他不良社会影响。集体、慈善项目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没有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其他班子成员没有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推荐评选程序
各市(州)政府负责本地的推荐工作,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行业(系统)和所管理的全省性社会组织推荐工作。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推荐。各推荐单位要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所在单位公示、集体研究决定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对象,将书面推荐工作报告(含推荐过程、公示结果及推荐意见)和推荐材料,连同电子版于2026年8月20日前报民政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民政厅对各推荐单位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初审,提出建议名单,按程序报审后反馈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对通过初审的推荐对象进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等部门意见。其中,对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还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意见;对企业及其负责人还应当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意见,对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还应当征求统战、社会工作部门和工商联等部门意见;对军队单位及其人员还应当征求军队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政法、审计等部门意见;对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还应征求社会工作、民政等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各推荐单位在本地区、本系统公示后,将正式推荐工作报告、相关推荐材料和推荐对象事迹材料,连同电子版一并报民政厅。
(三)复审和公示。民政厅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复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将复审情况报省委办公厅(省委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民政厅组织进行全省公示,提出表彰对象建议名单。
(四)审批。民政厅将表彰对象建议名单报省政府审批。
(五)作出表彰决定。以省政府名义作出表彰决定。
推荐对象的相关材料若涉及国家秘密,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相关要求执行,对涉密单位和个人可免公示。
四、奖励办法
向获得表彰的集体颁发奖牌,向获得表彰的个人颁发证书。
五、工作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评选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确保表彰对象经得起检验。要严肃评选纪律,对于伪造事迹材料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不得递补或重报。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集体和个人收取费用或变相收取费用。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按照要求报送推荐工作报告和推荐材料,相关表格可在民政厅官方网站下载,其中: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送民政厅、电子版(含Word和PDF版本)发指定邮箱。(通信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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