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业动态
设备原值≥1000万,服务≥500万!安徽省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申报条件流程和材料补贴管理办法征求稿!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瞄准科技成果转化 “死亡之谷”,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共建中试平台,覆盖新能源、量子、氢能等前沿赛道,绩效优秀最高奖100 万元。打通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关键桥梁,赋能新质生产力,诚邀各界建言献策!
免费咨询热线:15855199550,19855109130(同微信)
我们提供全面可靠的一站式项目申报服务体系,14年深耕政策申报领域,已积累千万级项目申报成功经验,沉淀了精准的政策对接资源、优质的企业服务资源与丰富的标杆成功案例,打磨出一套贴合市场需求的实战方法论与成熟服务体系。
我们打造了专业细分的项目服务团队,区别于行业常规模式,服务全流程分环节专人对接、分工清晰,每个环节都由资深专员深度把控,保障申报效率与通过率。全国各省市各类项目申报均可免费咨询,渔渔将为您免费定制专属项目申报规划,帮您顺利解锁政策红利。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加快布局建设高水平中试平台,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1号)、《安徽省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6〕1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徽省制造业中试平台(以下简称中试平台),是指由法人单位建设运营,聚焦制造业创新成果产业化关键环节,为处于试制阶段的新产品转化到生产过程提供设计验证、工艺验证、适配验证、生产验证等综合性、专业化服务和系统化解决方案的服务实体。
第三条 中试平台是紧密连接创新链和产业链的重要桥梁,是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载体,是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体系和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致力于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第四条 中试平台的主要任务包括:汇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资源,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加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转化,提供高水平中试公共服务,促进自主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培育中试专业人才队伍,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推动更多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
第五条 中试平台建设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需求牵引、开放共享”的原则,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等多元主体以市场机制为牵引,自愿组建、灵活运营,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模式。强化规范管理,对中试平台实行入库培育、择优评定和动态管理
第六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全省中试平台的规划布局、建设指导、评定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中试平台的培育建设、申报推荐、协调指导、政策落实、日常管理等工作。
中试平台建设运营主体负责落实建设、运行、管理等主体责任,为平台建设运行提供人、财、物等必备条件。
第二章 建设条件
第七条 申报安徽省制造业中试平台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建设申报主体须为安徽省内注册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等具备法人实体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具备承担本领域中试服务必需的专用设备、中试线或中试场地以及配套设施,有必需的安全生产、环保设施设备。现有试验设备、测量仪器、关键软件等中试设备原值原则上不少于1000万元。
(三)拥有本领域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与核心服务能力相适应的管理、研发、试验、质量、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专职中试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四)拥有对行业或区域相关技术资源的整合、辐射及带动能力。具备本领域先进的技术熟化、产品试制、工艺改进、试验验证等核心技术能力,具有较好的中试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
(五)具备公共服务能力,有明确的中试服务清单,上年度中试服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或中试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10%以上,或至少拥有1项通过中试服务促成项目产业化的成果,服务企业数量不低于10家。
(六)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安全、环保、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规范对外服务承接程序与业务范围,明确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商业秘密等管理制度,具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能力,实现自我造血与可持续发展。依托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未出现严重失信等情形。
第三章 评定程序
第八条 中试平台评选程序主要包括组织申报、审核推荐、评审论证、公示发布。
(一)组织申报。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单位根据要求自愿提交申报材料。
(二)审核推荐。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三)评审论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综合研究论证后择优评定。
(四)公示发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拟评定名单在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正式发布名单。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九条 中试平台应于次年1月底前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条 中试平台实行动态管理。经评定的中试平台原则上每 3 年组织一次复核(含实地抽查),复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3年,复核不通过的给予1年时间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从安徽省制造业中试平台名单中移除。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平台的建设指导和运行管理。
第十一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安徽省制造业中试平台资格:
(一)复评不合格;
(二)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
(三)弄虚作假、严重失信等情形;
(四)连续两年未开展对外中试服务或不再具备中试服务能力;
(五)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行为。
第十二条 经评定的中试平台发生更名、结构调整、重组或其他重大事项,应在发生变更后3 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备案。
第五章 支持政策
第十三条 支持制造业中试平台牵头或参与申报国家技术攻关项目,以及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重大产业创新计划等,积极承担产业链协同创新任务。
第十四条 支持中试平台研发的新材料、高端产品和装备、核心软件申报省首批次新材料、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版次软件和省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联合应用推广项目。
第十五条 支持中试基础通用、关键技术、行业应用等方面标准的制修订。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安徽省制造业中试平台统一命名为“安徽省×××(核心中试领域)中试平台”。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期间上级部门发布最新要求的,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我们专业做项目申报14年,包括科技口、工信口、发改委、文旅口、商务口、农业林业口等等,具体有: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软著专利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融资、百度关键词排名等等;企业不知道可以申请哪些政府补贴项目的都可以找渔渔为您做个免费项目规划。(不要抄袭)
一个电话,帮您理清思路,匹配最佳项目,让您轻松稳拿补贴政策资金与品牌荣誉提升!
专人在线指导,免费咨询:15855199550,微信同号,获取最新政策详情,欢迎前来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