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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工作指引(试行)解读|备案条件、指标、申报流程全梳理
淮南高校院所、科技企业、产业园区想要申报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需要满足法人信用、中试场地面积、设备原值、技术人员配比、运营管理制度等多项硬性条件。不少申报单位不清楚场地设备统计口径、人员学历占比要求、申报流转路径。本文结合工作指引原文,拆解全部备案条件与申报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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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推动中试能力建设,根据《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皖科成果〔2026〕4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淮南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以下简称“市中试基地”)是指依托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型企业、开发园区、高能级创新平台等建设,把处在试制阶段的新产品转化到生产过程的公共开发机构,是打通科技成果产业化关键环节的载体。
第三条 市中试基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开放共享、动态管理。市科技局负责全市中试基地的统筹指导、备案管理。各县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中试基地的培育和推荐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备案条件
第四条 申报市中试基地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依托单位应为在淮南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型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有条件的单位。近三年内未发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具有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领域技术需求,面向社会提供成果转化开放共享服务的能力和意愿。
3.对外发布服务清单,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明晰的收费标准、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严格的信息保密规范、较强的自我造血能力,具有财务收支专项或独立核算制度。
4.拥有较为完善的中试研究开发与试验条件:中试场地及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设备及专用软件原值不低于200万元。当年新增设备投资达到纳统条件的,应及时开展固定资产纳统登记。
5.拥有稳定、专业的人才队伍:从事中试服务的技术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团队人员总人数的50%;有固定研发团队,具备组织制定中试熟化方案、工艺规程及控制生产质量的能力。
三、备案程序
第五条 市中试基地备案程序:
1.自主申报。根据市科技局发布的备案通知要求,依托单位向所在县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见附件)。
2.审核推荐。县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请单位运营状态、信用等情况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进行现场核查后,向市科技局提交推荐名单。
3.组织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提出拟备案名单。
4.公示确定。经市科技局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备案。
四、附则
第六条 本指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淮南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完整政策解读。淮南市级中试基地聚焦科技成果中试熟化环节,申报单位要满足法人信用、开放服务能力、场地硬件、仪器设备、专业技术团队五大维度条件,场地不低于 1000㎡、设备软件原值不低于 200 万为核心硬件门槛。申报需经过县区现场核查推荐、市级专家评审、对外公示完成备案。申报单位要提前梳理场地证明、设备台账、人员学历证明、运营制度等全套佐证材料,逐项对标政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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