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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解读:申报条件、100万元激励、程序与评估
《四川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围绕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管理运营、申报建设及评估激励作出规定。办法明确省级产业园是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主要集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引育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特定区域;建设实行总量控制、重点倾斜、宁缺毋滥,“十五五”末全省建成数控制在20个左右。申报新建原则上须具备规划论证科学、基础设施完善、产业集聚度高、运营管理规范、政策体系完备、社会效益显著等条件;由所在市(州)人社局报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后向人社厅提出书面申建请示,经评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集体研究决策后批复,按规定给予100万元激励。本文整理功能定位、申报条件、程序、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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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起草目的】“十五五”时期,全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将进入提质增效阶段。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建设和评估等机制,形成多点开花、串点组网、扩网成面的新局面,更好支撑和引领整个产业扩能提质,根据《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管理运营、申报建设及评估激励等。
本办法所称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主要集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引育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特定区域。
第三条【基本原则】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建设,坚持以产筑园、以园促产的定位,遵循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相结合、经营性与公共服务资源相融合、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其他产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突出创新引领、数字赋能、供需适配,加快推进中高端和新兴业态延展升级,深化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应用,搭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供需对接平台,形成以就业服务和产业、科技人才配置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
第四条【布局方向】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省委、省政府“五区共兴”、“15+N”重点产业建圈强链等战略需求,依据“十五五”时期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总体规划和思路,结合各地区禀赋资源和基础条件,进一步推进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布局优化,形成标杆引领、梯队成长的雁阵发展格局。
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般设立在省域内人力资源丰富、高校院所相对集中、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产业特色优势明显的设区市,或者国家级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新区、国家级或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
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实行总量控制、重点倾斜、宁缺毋滥,“十五五”末全省建成数控制在20个左右。
第二章运营管理
第五条【功能定位】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坚持“集聚产业、培育市场、孵化企业、拓展服务”等功能,综合集成产业发展载体、交易创新中心及公共服务枢纽等平台功能,深度参与人力资源服务赋能产业、促进就业专项行动和有关试点,丰富应用场景,引领和促进本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更有力地支撑和促进成德眉资、川南、川东北、攀西大小凉山、川西涉藏地区人力资源服务协同发展。
第六条【平台集成】鼓励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按规定申报设立公共实训、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创业孵化、人才招引、特色服务贸易出口基地等平台和重大项目,与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站点等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服务衔接。坚持“一园链百园”,完善与各级各类开发区的联系对接机制,支持在有条件、有需求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自贸试验区片区及产业园区配套人力资源服务协同共享站。
第七条【企业集聚】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坚持特色立园、企业满园,因地制宜编制产业发展全景图,抢抓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建设机遇,持续推动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园区集聚,营造良好产业生态,强化上下游配套,实现差异化发展,形成规模效应和集聚优势。
第八条【服务创新】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及入驻企业应积极推动管理、产品、技术和服务创新,有条件的可承担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政策、业态创新、标准引领、商业模式、规范管理等先行先试;加快数字化园区转型升级和“AI+”专项行动,将人力资源服务数据优势、场景优势转化为就业和人才服务效能;深化跨界融合赋能,积极承接科技创新、实体经济、现代金融、乡村振兴等领域人力资源服务展示交流和对接项目,完善招商引企与招聘引才并举制度,常态开展各级各类就业创业、招才引智、技能培训、劳务转移、洽谈交易、研讨交流等品牌活动。
第九条【开放合作】健全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外开放和交流协作机制,因地制宜发展人力资源服务贸易新模式、新渠道。有条件的可在国(境)外布局海外及港澳工作站,加强与“走出去”企业的业务关联与配属服务,组团开拓国境外人力资源市场。支持有条件的省级产业园打造区域性乃至全国性的人力资源服务交流平台,强化在东西部劳务协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第十条【管理机制】建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重点联系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工作机制,主要负责政策研究、审核批准、动态管理、定期评估等工作。所在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省级产业园的具体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和运营体制机制,制定权责清晰的管理运营办法。
第十一条【投入支持】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地区、各方面积极性,加大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投入保障,综合提供政策、人才、资金、信息和服务等扶持,持续改善园区软硬件设施设备,通过购买服务、项目补助、引才补贴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省级产业园入驻企业开拓业务、优化服务。
第三章申报新建
第十二条【递进原则】运营规范、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经济社会效益明显、辐射带动效应突出的市(州)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可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新建报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第十三条【基本条件】申报新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规划论证科学。按照省域经济发展布局和本地区经济社会、人力资源发展需要,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产业结构、功能定位、服务体系、运营模式、发展规划等进行充分论证,形成科学合理的规划报告。
(二)基础设施完善。设立一个园区的,其建筑面积不少于0.5万平方米;设立多个园区的,核心园区面积不少于0.3万平方米,园区总面积不少于0.8万平方米,分园区原则不超过3个。
(三)产业集聚度高。实体化入驻园区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培训评价机构等不少于20家(其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不少于10家),园区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园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类型丰富,层次多样,形成较为完整的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供应链,同时具备就业创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障、人才人事等公共服务功能。
(四)运营管理规范。有专门的园区管委会或专业化机构负责运营管理,强化制度建设,配强人员队伍,完善配套功能,总体具备符合市场规律、适应发展需要、运转灵活高效的运营模式,现代化产业园区特色鲜明。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园区安全管理和风险隐患排查,有序开展各类活动,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加强防范求职风险宣传,做好安全生产及卫生防疫等工作。入驻园区的各类服务机构守法诚信、合规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负面舆情。
(五)政策体系完备。所在地市(州)、县(市、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有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园区投入建设的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
(六)社会效益显著。注重围绕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及各项中心工作,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结构和产业布局的协同度高、适配性强,广泛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服务公益活动,在促进就业创业、引进人才、服务产业发展及助力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四条【主体及要件】 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实行自愿申报、严卡标准、评审确定。程序如下:
(一)申报。申请新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由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后,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书面申建请示,并附如下材料:
1.产业园建设规划论证报告;
2.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的现行政策文件;
3.入驻市场主体名录和经营管理情况报告。
(二)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设立评审指标、制定实施方案,组织专家对拟新建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建议名单。
(三)公示。拟新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审建议名单形成后,须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批复。公示无异议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集体研究决策后,正式批复同意为“XX市(州)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按规定给予100万元激励。
第十五条【增设分园区】已建成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增设分园区,参照省级产业园的申报流程和提交资料,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申请,经集体研究同意后可以增设。
第五章定期评估
第十六条【评估内容】建立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定期评估制度,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平台建设、政策体系、管理运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
第十七条【评估主体和频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省级产业园评估工作,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评估工作一般每两年“全覆盖”开展一次。各地区要结合年终总结进行自评,促进园区健康发展和规范运营。
第十八条【评估结果应用】加强评估结果应用,对不达标尤其是运营不善、效益不好、发生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及负面舆情的,应限期责令整改,对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取消省级产业园资质。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四川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作废。
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报,核心不是“写个规划”,而是园区层级、面积、入驻机构、营收、运营管理、政策体系、社会效益和市州申报程序都要对得上。若您对四川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申报条件、材料准备、市州请示流程、评审公示或后续评估拿不准,欢迎联系我们,免费获取一对一咨询及专属方案:15855157003(微信同号)。我们可协助梳理申报路径、核对条件清单、完善规划论证和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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