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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铜陵、黄山、池州、宣城: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条件、奖金标准及申报流程权威汇总
伴随新版《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26年3月1日落地实施,全省科技奖项全面落地提名制、取消自主申报规则,省级科技奖项划分为六大品类,其中科学技术进步奖最贴合省内企业成果产业化申报需求。芜湖、铜陵、黄山、池州、宣城皖南五市在省级奖金基础上叠加市级、区县多级配套奖励,各地补助标准、项目落地时限、申报评审细则差异明显。本文围绕省级奖项架构、产业化项目硬性申报条件、奖金标准、五市各地配套奖补、申报步骤、必备申报材料逐项拆解,为皖南各类生产、科创企业筹划科技进步奖申报提供权威政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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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
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主要包括以下六大类,与企业日常研发和产业化最直接相关的是“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奖项设置
1.重大科技成就奖:授予在本省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创新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中国公民。
2.青年科技创新奖:授予提名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每年不超过10名。
3.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组织。
4.技术发明奖:授予在技术发明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
5.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科学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为与企业最直接相关的奖项。
6.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在与安徽科学技术合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境外人员或组织。
(二)授奖数量与等级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各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对做出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以授予特等奖。每年授奖总数不超过300项。重大科技成就奖每年不超过2名,青年科技创新奖每年不超过10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年不超过10名(个)。
(三)评审频次
省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
(四)提名模式
实行提名制,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省科学技术奖,不受理自荐。提名者应当遵守提名原则和程序,提供提名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在提名和异议处理等工作中承担相应责任。提名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遴选机制,在本部门、本地区、本行业范围内择优提名。提名专家应当在本人熟悉的学科领域内提名。
二、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企业产业化类)申报条件
(一)主体条件
1.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安徽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完成人、完成单位无科研失信行为,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违法违纪记录。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
4.项目技术内容未获得过其他省部级以上政府科技奖励。
(二)项目硬门槛
1.整体技术在安徽落地并应用满3年以上(根据2026年标准,即2023年5月1日前已投产/应用),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
3.列入国家、省部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并提交验收报告。
(三)科学技术进步奖奖金标准(省级)
特等奖:20万元
一等奖:10万元
二等奖:4万元
三等奖:2万元
三、各市申报流程及配套奖励政策
(一)芜湖市
1.市级配套奖励
芜湖市在国家、省奖励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科技奖励力度,对获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等奖项的第一项目完成单位,按照省奖励资金1∶1给予奖励,奖金奖励一线科研人员不少于30%。
2.各区县叠加奖励
-弋江区:对当年认定为省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和一等奖(第一位)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省科学技术奖所公布的其他主要完成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
-湾沚区:对获得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项目完成单位,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鸠江区:对获得省科技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项目完成单位,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70%用于单位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30%用于项目完成人(团队)奖励。
-经开区:按照省奖励资金1:0.5加计奖励。
-繁昌区:对获得省科技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项目完成单位,分别再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第二项目完成单位,按以上标准的50%给予奖励。
-三山区:当年认定为省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和一等奖的第一项目完成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
3.申报流程
(1)企业准备申报材料;(2)寻找并确定提名者(提名专家或提名单位);(3)通过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进行提名;(4)市级初审推荐;(5)省科技厅形式审查;(6)网络评审、行业评审;(7)省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8)公示与授奖。
4.提名方式
提名者包括:(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3)安徽省科学技术奖重大科技成就奖获得者;(4)2012年(含)以后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专家提名必须由2名以上专家联合提名。
5.关键时间节点
提名工作通常集中在每年的5月至7月进行。
6.特别要求
企业第一完成单位须是芜湖市内注册的单位,提名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的,将记入芜湖市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二)铜陵市
1.市级配套奖励
铜陵市暂无统一的市级配套奖励标准,各区县分别执行相应奖励政策。
2.各区县奖励
-义安区:对获得国家科技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
-铜官区:对通过两化融合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枞阳县、郊区:对新获得国家级两化融合试点企业50万元一次性奖励,省级试点企业15万元一次性奖励。
3.申报条件(参照铜陵市办法)
项目应当于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论文不作为主要的评审依据。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是铜陵市内注册的单位。
4.申报流程
(1)企业按照省级统一要求准备提名材料;(2)通过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进行提名;(3)市科技局初审推荐;(4)省科技厅形式审查及后续评审。
5.特别要求
提名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的,将记入铜陵市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三)黄山市
1.市级配套奖励
对获得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2万元;对获得市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奖励5万元;对获得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给予20万元奖励。奖补按100%予以奖补,市与区县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2.各区县奖励
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等区县按照黄山市统一政策执行,具体奖补金额需按年度另行确认。
3.申报条件(参照黄山市办法)
项目应当于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论文不作为主要的评审依据。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是黄山市内注册的单位。列入国家、省部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并提交验收报告。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医学类项目,凡未列入国家、省(部)、市计划的自选项目,需提交单位立项依据及结题验收报告,验收时间应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4.申报流程
(1)企业准备提名材料;(2)通过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提名;(3)市科技局初审推荐;(4)省科技厅形式审查及后续评审。
5.特别要求
提名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的,将记入黄山市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四)池州市
1.市级配套奖励
池州市市级奖励政策明确:
-对获得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
-对获得省重大科技成就奖的第一完成单位,一次性给予40万元奖励。
-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合作奖的第一完成单位,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以上奖励资金70%用于单位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30%奖励项目主要完成人(研究团队)。
2.申报流程
池州市科技局负责组织省级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申报单位需填写《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需求表》,报送至市科技局资源统筹科,由市科技局统一组织提名报送。
3.关键时间节点
以2024年度提名工作为例,提名需求表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8日,推荐文件和相关公示等证明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20日。
(五)宣城市
1.市级配套奖励
宣城市暂无统一的市级配套奖励标准,各区县科技部门协助组织提名工作。企业需查询宣城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了解年度提名通知及配套奖励政策。
2.申报流程
(1)企业准备提名材料;(2)通过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进行提名;(3)市科技局初审推荐;(4)省科技厅形式审查及后续评审。
3.申报动态
宣城市各县区科技部门积极推动企业申报省级奖项,建议企业及时关注宣城市科技局官网发布的年度提名工作通知。
四、申报流程与时间节点
1.寻找并确定提名者:这是最关键的第一步。企业需自行寻找符合条件的提名专家(如院士、国家科技奖第一完成人等)或单位(如各市政府、省直部门等),所有申报材料必须通过提名者提交。
2.准备申报材料:按要求准备提名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3.在线填报与提名:通过“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并完成提名流程。
4.形式审查:省科技厅对提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提交评审。
5.评审阶段: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入网络评审、行业评审等阶段。
6.评审委员会评审:省评审委员会对进入最终评审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定。
7.公示与授奖:拟授奖项目将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授奖。
>关键时间节点:提名工作通常集中在每年的5月至7月进行。
五、关键材料清单
1、提名书通过系统在线填写,是评审的核心依据,需按要求填写项目简介、创新点、客观评价、推广应用情况等
2、企业基础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知识产权证明项目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证书复印件
4、应用证明/效益证明由应用单位出具的证明,说明项目技术成果的应用情况和产生的经济效益(销售收入、利润、税收等数据)
5、技术检测报告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质量等检测报告
6、科技成果评价/鉴定报告由具备评价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项目技术评价或鉴定报告
7、查新报告由具备资质的科技查新机构出具的项目技术查新报告
8、验收报告如项目曾列入各级科技计划,需提供项目验收证书或报告
9、代表性论文/专著适用于侧重基础研究的奖项类别,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篇,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1篇
10、产学研合作证明凡未共同承担国家、省部计划(基金)的、无共同知识产权的,需提供有效的前期合作证明材料
11、其他支撑材料如获奖证书、标准制定证明、人才培养情况等,以佐证项目的全面价值
12、科研诚信承诺书完成单位及完成人签署的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特别提示:以上内容基于现有政策文件整理。新修订的《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已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面实行提名制。具体申报要求、时间节点、奖励标准等可能因年度政策调整、各区县细则差异而发生变化。建议在正式申报前,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官网及所在地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查阅当年最新的《提名工作通知》和相关政策文件,并与对应的主管部门联系确认。
安徽省科技进步奖实行提名制是申报最大难点,外加项目落地年限、知识产权、经济效益佐证、第三方检测/查新/成果评价等多项硬性材料要求,皖南五市各区县奖励细则零散、政策口径每年微调,企业自主筹备极易出现创新点提炼不足、效益数据不符、提名资源缺失等问题,白白浪费研发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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