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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湖北省优质稻米/菜籽油/茶叶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启动!三大产业全链条扶持,附各方向申报条件与截止时间

文字:[大][中][小] 2026/6/18    浏览次数:7    
对于湖北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油加工企业及茶叶生产经营主体而言,2026年度农业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已正式启动。省级重点支持优质稻米、菜籽油、茶叶三大产业链建设,涵盖龙头企业培育、科技创新攻关、品牌打造、联合体扶持等多个方向,单个项目最高可获800万元资金支持。本文基于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局及省农业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的官方申报指南,为企业梳理三大产业的可申报方向、申报条件及流程要点,助力各类主体精准把握政策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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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6年优质稻米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壮大重点农业产业链的部署安排和《省委农办关于打造“江汉大米”品牌的实施意见》(鄂农组办发〔2023〕20号)精神,根据省农业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要求,现组织申报2026年度优质稻米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提高大米产品加工流通水平,推进加工设备和工艺改造升级、健全完善仓储物流体系等;支持企业加强联农带农能力建设,让农民分享产业发展红利。
(二)强化科技创新。支持企业发展以稻米及其副产品为原料的精深加工,推进关键技术与急需装备研发、多元产品开发,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三)培育壮大区域公用品牌。支持开展“江汉大米”省级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广,重点围绕新媒体、高端主流媒体等,讲好品牌故事,提升品牌知名度。
二、申报条件
(一)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方向
1.申报主体须在湖北省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原则上为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主营业务为大米加工,能够引领区域优质稻米全产业链发展,鼓励“江汉大米”品牌授权企业申报项目。
2.严格围绕支持方向明确项目实施内容、制定实施方案。申报的项目实施方案中需明确资金来源、进度安排,做到目标明确、逻辑严谨、路径清晰、效果可期。
3.项目实施内容需突出联农带农,明确用于联农带农的资金安排、工作安排和进度安排等。申报主体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的,需在申报材料中阐明与其他成员共建共享相关情况。
4.单个项目申报金额不超过800万元。
5.申报的项目须为申报之日前1年内完成,或为正在建设且可在申报之日后1年内完成的项目。
(二)强化科技创新方向
1.申报主体须为在湖北省境内合法注册登记的企业,原则上为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营业务为大米加工或以稻米及副产品为原料的精深加工。
2.申报主体原则上应当至少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资质之一,须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形成实质合作。
3.严格围绕支持方向明确项目实施内容,项目申报方案需明确资金来源、进度安排,做到目标明确、逻辑严谨、路径清晰、效果可期。
4.单个项目申报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5.申报的项目须为正在推进且可在申报之日后1年内完成的项目。
(三)培育壮大区域公用品牌方向
1.根据“江汉大米”品牌建设工作安排确定资金额度,由“江汉大米”品牌运营管理单位牵头组织实施。
2.项目实施单位须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资金使用计划、绩效目标等内容,报省农业农村厅审定。
三、申报要求
(一)严格遵守财政资金使用规定,不得用于楼堂馆所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与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如水电路网改造、绿化美化等),不得与其他奖补政策叠加。
(二)申报主体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无重大安全隐患,近3年内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往年项目绩效评价反馈存在问题的,需在申报之日前整改到位。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编制项目申报书。
(二)县级农业农村会同发改(粮食)、财政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加盖公章后向市(州)农业农村部门推荐。
(三)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发改(粮食)、财政部门对县级推荐的资料予以审核、遴选,汇总并加盖公章后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提交正式申报文件。
五、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主体须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按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及时提交,电子版同步发送电子邮箱。
(二)各市(州)要对照申报要求,择优推荐申报,同一类型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3个。
(三)本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财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并加强绩效结果应用。
湖北省2026年菜籽油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鄂办发〔2021〕10号),扎实推进菜籽油产业链建设,根据省农业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项目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申报指南。
一、项目方向
(一)龙头企业培育项目。支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开展生产设备技术改造(包括:生产设备的采购、技术升级、数智化改造)、油菜籽加工、品牌宣传等。
(二)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支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联合省级及以上科研院所,围绕本产业链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研发,推广运用先进科技成果。
(三)联合体扶持项目。支持省级农业化联合体牵头企业实施产业提升,联农带农等项目。
(四)高油酸菜籽油项目。支持县市成建制打造高油酸油菜种植基地和区域公用品牌,包括开展订单生产、油菜籽加工、区域品牌宣传及油菜花海农文旅融合等,其中,对优质优价收购并加工高油酸油菜籽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支持资金不得突破菜籽油产业链资金总额度的10%(即500万元)。
二、项目安排形式及申报要求
(一)龙头企业培育项目。由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提供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表、佐证资料等。其中:
1.技术改造方向。主要支持2025年5月-2026年4月期间建设完成,且投资额度500万元以上的菜籽油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工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严控产能利用率低于省平均水平企业新增产能项目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2.油菜籽收购加工方向。主要支持2025年5月-2026年4月期间,在省内开展油菜籽收购,并在本厂加工成菜籽油且年产菜籽油500吨以上的油脂加工企业。
3.品牌宣传方向。主要支持“湖北菜籽油”授权企业,在2025年1-12月全年开展省域公用粮油品牌双品牌宣传。
(二)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由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牵头,会同科研单位,提供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表、佐证资料等。申报主体须具备较好的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条件,并与科研单位具有长期实质性合作基础。主要支持2025年5月-2026年4月期间完成,与菜籽油产业链相关的科研成果,项目工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三)联合体扶持项目。以一次性奖补形式安排,每个项目安排不超过50万元。支持的联合体要有明确的章程并实质性运转,须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表、佐证资料,并阐明成员之间、联合体和农户产业链增值收益分配的相关内容。已支持的联合体不再重复安排。
(四)高油酸菜籽油项目。由市州发改(粮食)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作为申报主体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表、佐证资料等,围绕支持范畴,明确实施主体和具体金额。所有项目必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
三、申报程序
(一)由申报主体编制申报材料,县(市、区)发改(粮食)、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遴选、审核和推荐,经市州发改(粮食)、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复审通过后,由市州发改(粮食)部门汇总报送至省粮食局、省农业农村厅。单个项目资料需装订成册,项目申报资料根据申报方向罗列内容:
1.请示文件(附项目绩效目标表);
2.龙头企业培育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项目申报表、设备采购明细表和申报企业情况表);
3.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申请报告(附项目申报表、设备采购明细表和申报企业情况表);
4.重点联合体项目申请资料;
5.高油酸油菜籽油项目申请资料。
(二)高油酸菜籽油项目实施方案由市州发改委(粮食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制定,经同级政府同意后,报省粮食局、省农业农村厅。实施主体由省粮食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确定,报省农业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市州将实施方案中包含的具体实施项目报省粮食局、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其他项目由省粮食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确定支持项目,商省农业农村厅后,报省农业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当纳入全省粮油产业统计范围,具有良好的生产、加工产业基础,食品生产许可证覆盖食用植物油类别。建立了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市场开拓能力较强,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奖补资金不得用于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参与各类金融投资交易、修建楼堂馆所,以及其他与菜籽油产业链建设和发展无关的支出。
(三)为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项目支出凭证应当保持“三流(合同、发票、资金)”一致。申报单位须根据企业发展需要、项目实际如实填写项目内容及总投资额,不得因财政资金补助额度不及预期等原因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额度。“先建后补”项目的申报文本将作为项目验收、评审、绩效评价的唯一凭证,后续监管过程中,若出现项目实际投入情况与申报文本缩减超过10%的,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收回相应投资计划和资金并按程序调剂安排到其他同类项目,对申报单位强化结果应用,暂停项目申报资格。
(四)设备投资类项目实施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产业规划等方面要求,避免形成新的产能过剩。属于国家政策限制或禁止性内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产品、在原有功能(含原有工艺、原有技术)基础上的重复建设、盲目扩大初级加工产能的,不予支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的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五)各申报单位须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县(市、区)发改(粮食)、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申报材料审核,对项目的真实性负审核主体责任;市、州发改委(粮食局)、农业农村局负责申报材料复审,对项目的真实性负审核把关责任。同一项目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各市县相关单位要对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择优推荐。项目申报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六)申报文件及相关资料纸质版(3份)、扫描件和表格电子版按联席会议办公室规定时间报送至省粮食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送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34号省粮食局产业处
湖北省2026年茶叶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按照省农业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安排和省茶叶产业链建设部署要求,现就2026年省级茶叶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制定指南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及支持方向
(一)重点龙头企业培育项目。重点支持获得省域公用品牌授权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自有茶园改造提升、设备改造、工艺改进、门店建设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科技创新攻关项目。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校开展产品研发、创新攻关和成果转化,探索场景和业态创新,推动科研成果快速落地。
(三)重点品牌打造项目。重点支持行业组织、龙头企业开展楚天好茶“五进”活动、品牌宣传等省域品牌建设项目。
(四)重点联合体扶持项目。重点支持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牵头企业实施产业提升、联农带农等项目。
二、项目安排形式及申报要求
(一)重点龙头企业培育项目。项目应为当年在建且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需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要求在项目实施地发改部门完成项目备案程序,项目实施主体需提供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绩效目标表等。
(二)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由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牵头,会同科研单位,提供项目立项书、实施方案、绩效目标表等。申报主体须具备较好的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条件,并与科研单位具有长期实质性合作基础。申报主体或合作科研单位有与茶叶产业链相关的科研成果。项目工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三)重点品牌打造项目。由省茶叶产业链工作专班根据省产业链重点工作部署要求进行统筹安排,具体要求和程序另行通知。
(四)重点联合体扶持项目。以一次性奖补形式安排,每个项目安排50万元。支持的联合体要有明确的章程并实质性运转,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和绩效目标表,并阐明成员间和农户产业链增值收益分配的合理性。已支持的联合体不再重复安排。
三、项目申报程序
由县级茶产业链牵头单位会同发改、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研究提出项目申报计划,并按要求整理项目申报资料,经市(州)茶产业链牵头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审核遴选后报送省茶叶产业链工作专班。行业组织和省属企业有关项目直接向省茶叶产业链工作专班申报。项目申报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请示文件(附项目汇总表和每个项目的绩效目标表);
(二)重点龙头企业培育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
(三)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立项书及实施方案(参考提纲见附件);
(四)重点联合体项目资料。
单个项目资料需装订成册。
四、有关要求
(一)奖补资金不得用于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参与各类金融投资交易、修建楼堂馆所、弥补企业亏损、偿还债务、捐赠,以及其他与茶叶产业链建设和发展无关的支出。
(二)项目单位须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投资能力合理确定项目内容,使用项目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得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项目建设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不能完成当年既定建设目标的,项目单位应当于年底前及时报告情况和原因,并按程序调整投资内容。项目总投资缩减10%以上的,省茶叶产业链工作专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收回相应投资计划并调剂安排到其他同类项目。
(三)各申报主体须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同一项目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各市县相关单位要对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择优推荐,优先推荐财政运行状况良好县的项目。项目申报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四)每个市(州)最多申报2个重点龙头企业培育项目、1个科技创新攻关项目和1个重点联合体扶持项目。申报文件及相关资料纸质版(3份)、扫描件和表格电子版按联席会议办公室规定时间报送至省茶叶产业链工作专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026年湖北省三大农业产业链建设项目覆盖了从技改升级到科技创新、从品牌打造到联合体建设的全链条扶持,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各类经营主体获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重要通道。建议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
确认所属产业链及申报方向:优质稻米、菜籽油、茶叶三大产业链各有侧重,每类项目对应不同的资质要求
准备项目备案材料:龙头企业培育类项目须在发改部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备案
核实项目投资时间:各产业链对项目实施时间要求不同(12个月内完成或2年内完成),须对照确认
确保“三流一致”:菜籽油产业链项目须保证合同、发票、资金流向一致
把握申报时限:各产业链须按联席会议办公室规定时间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如需获取申报书模板或政策答疑,欢迎咨询1585515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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